简介:御史大夫是西汉最高监察机构,但其建制也是一步步发展起来的。从《二年律令·秩律》看,汉初还未见御史中丞。御史中丞的设置应当在吕后二年之后,景帝中元三年之前。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之副,西汉末御史大夫转官为大司空,御史中丞为汉中央的最高监察机构。御史中丞秩级不高,因其是内官,享有的礼仪却是很高的。西汉自武帝元狩五年起逐渐发展形成多元的监察体制,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丞相司直同为监察机构,虽然监察侧重点不同,但三职官皆“无所不监”,因此在现实中,互相纠弹,争权不止。司直在东汉一度被取消,汉末恢复。北朝的司直转变职能,成为审判机构的属官。司隶校尉东晋时转为地方官。自此,汉朝的多元化监察体系又恢复为一元监察体制。
简介:隶定古文始于汉代.伪孔安国对隶定古文的起因有明确记述.曰:"至鲁共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居,于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皆科斗文字……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为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
简介:本文针对中国书法的草书系统直线发展的传统史观提出不同的见解。从书写意识和体势区别提出了划分隶草、章草、今草的界线。根据历史文献和新出土的简牍互相参证,证明了“史游创章草”之谬误和“杜操创章草”之可信。而章草之名,与后世书家大量以章草书写《急就章》有关,是约定俗成的结果。详尽分析了“张芝能否创今草”的千古论辩,并对张怀瑾确见过张芝真迹提出新的考证,同时以汉简、墓砖为物证,说明了东汉末年张芝能创今草的必然性。汉简中存在横势隶草和纵势隶草的两种自然书写状态,前者发展为章草,后者发展为今草。由于艺术发展的规律所决定,章草逐渐衰落,今草日趋繁荣,故有新旧书体之说,也由此造成了今草由章草衍变而来的历史错论。
简介:篆书中的“艹”部、“竹”部和“双手”部,书写规则都用六笔合成,而隶书只须三笔。这种六笔法是怎样变成三笔法的呢?根据过去文字演变的理论,在篆书中、“草篆”中找,都无法找到可以将两者衔接起来的依据。然而跨越东周时空,直入三代吉金,纵观殷墟龟甲,却可发现早期隶书中“艹”部、“竹”部的写法与甲骨文、西周金文的写法完全一致(图1,图2)。又如“兴”、“兵”、“戒”、“举”、“丞”、“共”之类文字的“双手”部,在东周篆书中找不到“隶变”的依据,在西周反而可见到许多写法与隶书完全吻合。西周《兴鼎》、《簋》、《戒鬲》铭文的“兴”、“兵”、“戒”的“双手”部,不仅“双手”合一,且弧势已逐渐变小(图3)。这类字例还可在西周几十种铜铭中找到,商金文中亦已有数例。可见“双手”部的三笔法不仅形成早,且字例很多,弧势已很小,这当然为“隶变”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问题是,为什么篆书体系继承六笔法,而隶书体系则继承三笔法?隶书时代与东周是连续的,为何笔法不能衔接?隶书时代与三代相隔甚久,为何笔法反而相遇?对此,我个人有以下一些观点:一、篆隶分流早。分流从西周就已开始,所以篆、隶渐成两条脉络,两种书写模式。时间愈久,两者差异也愈大。故东周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