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律,音也。在很古的时候,我国就有了十二律。据《吕氏春秋》记载,远在黄帝时期(公元前二六五○年左右),伶伦被派往大夏之西,到昆仑山之阴,取竹而吹。根据凤凰的叫声制成了十二律。并且根据黄帝的旨意铸成了十二钟。十二律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单数的称为阳律,亦称律。双数的称为阴律,亦称吕。所以又有律吕之称。到了周代,十二律已完全确定下来“五声六律十二管,旋相为宫”。由以前的宫商角徵羽五声音阶,又增添了变徵、变宫二声,发展成七声音阶。十二律都可以为宫,这样便可以产生出八十四个调。从考古发现的史料中,就有刻着“宫、商、羿”字样的战国
简介:成书于乾隆十一年(1746)的《御制律吕正义后编》标志着乾隆鼎盛时期宫廷礼乐的最终形成,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清代宫廷礼乐的经典。全编计一百二十卷。主要记载清代的宫廷典礼音乐。编内分祭祀乐、朝会乐、宴飨乐、导迎乐、行幸乐、乐器考、乐制考、乐章考、度量权衡考、乐问等10类。其“乐问”章,以问答形式穷研乐之奥意,言简而义赅。中国古代乐律之于易,自来相互发明浑然一体,然言其理者众而推其数者鲜。是篇所论于理于数均属稀有,如律数推演中的“三天两地”之法,律数与“先天数”及“生成数”、律数与“三统术”之关系等,其道深矣。今拙笔不避浅薄之陋,试整理并以注,以期同志者共勉。
简介:[摘要]: 徽州朴学家江永依靠其所在地区的深厚地域文化及徽派朴学方法,对中国音乐及音乐思想所作出了独特的哲学阐释,其《律吕新论》一书集中表述了他的核心音乐思想。江永音乐论著表现出严格的校勘考据“科学方法”、同时也就音乐发表了“声音自有流变”、“俗乐可求雅乐”、“乐器不必泥古”等思想和观点,以及追求“淡和”、“移风易俗”的音乐理想,不仅为清代的音乐学领域带来了新的气息,也体现了中国音乐思想史的意义。
简介:本文从公正、公平、平等、正当、合法诸辞源意义上使用“正义”的概念。分配的结果正义由事物的因果关系决定,它主要是一种内容正义、道德正义、特殊正义和具体正义,它的着眼点在于社会利益或价值(权力、权利、财富、地位、荣誉、责任等)在一定范围之内由谁来分、分给谁和分多少的问题。因为每个社会不同的阶层、集团有不同的利益要求和主张,故而在利益分配的完成状态上难以达到公认的最佳。纯粹追求分配的结果正义,往往导致先要在社会成员内部寻求一个特殊的、超越所有利益之上的力量来主持分配,其他社会成员则把自己的分配决定权转让给这个超然的力量,分配的最终状态是否令人满意就取决于这个超然力量的道德能力。而事实证明超然于所有利益之上的力量——人或机构——从来不存在。
简介:【摘要】在本文中,雷耐特慨述了多元正义的理论。在论述的过程中,他没有从如何消除不平等的角度论述,而是从回避羞辱或蔑视的角度来讨论。他深信承认理论的正义构想所显示的社会不公的体验总是与公认的合理的承认没有得到认可有关。在文章中,霍耐特对南希・弗雷泽的研究方法持保留意见,即承认和再分配被分离成为两个概念总体,实现参与式平等的目标。相反,他觉得应该有一个关于认同形成的更细致的概念,这样,参与公共领域的活动意味着能够毫无羞愧地去参与,能够以一种自恩的形式来展示他或她个性的潜能,从而才能形成个体认同 从这个角度,霍耐持指出如果想获得个体认同,则人们必须获得的三种承认领域是:爱,法律承认和社会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