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意定监护监督制度的目的是回应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保护被监护人意思能力的实现及其合法权益,防止意定监护人滥用职权。我国仅有事后的被动性的司法救济途径,不能切实、有效地对监护权的滥用进行及时的制止,其仍需继续探索,具体可以从明确监督主体,采取私力和公权力并行的监督模式,赋予民政部门和法院在不同阶段的监护监督职能,完善统一运行程序,形成一个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完整体系,促进我国意定监护监督制度体系的构建。
简介:摘要:患儿,女,13岁。2023年3月10日初诊。主诉:颈项部僵硬、疼痛半天。患儿自述因晚上伏案熬夜至凌晨,今晨起床后,即觉颈项部活动受限,头向左侧偏斜时牵扯右肩背部疼痛不适,且右上肢上抬、后旋时,肩部会出现牵扯样疼痛,遂邀笔者以针灸治疗。查患者颈项部肌肉紧张僵硬,活动不利,右侧天柱、肩井穴等处压痛明显,纳可,二便调,舌质淡红,舌苔薄白,脉弱缓。中医诊断:落枕,辨证:气血不和,筋脉拘急,治法:舒筋通络,调和气血,取穴:外劳宫、天柱、阿是穴、风池、后溪、阳陵泉,均取右侧。操作:患者取俯卧位,暴露针刺部位,穴位常规消毒,针刺得气后,天柱、阿是穴、风池以泻法行针,后溪平补平泻,同时配合颈项部轻微活动。然后,置盒灸于颈项部、阳陵泉温针灸。留针30min,30min后再次行针催气,取针时留外劳宫、阳陵泉两穴分别用意守疗法将针感传至颈肩部。意守针法具体操作[1]:在外劳宫穴针尖略微向肩部倾斜以泻法行针,待胀感异常明显时,嘱患者自然呼吸,排除各种杂念,静心后将注意力慢慢移向病所,同时缓慢地持续催针,如果患者没有感觉到,要从语言上加以引导,待经气直抵病所方才停止操作,同法在阳陵泉穴针尖略微向心方向以泻法行针,使用意守疗法。拔针后,患者觉颈项部疼痛大部分减轻,颈项活动基本自如。嘱患者次日再针灸治疗1次以巩固疗效,经治疗2次后,患者痊愈未见复发。
简介:摘要:针对我国的监护制度,现行《民法典》在意定监护制度制定过程中新增了创新性规定。此项制度更加注重当事人的意愿,也是对《民法总则》的继承与发展,进一步扩大了监护制度的适用范围,并做出原则性的指导。然而,我国目前的意定监护制度依旧处于发展并不断完善阶段,缺乏细化的法律条文,并且尚未形成完整的监督环节,这些都不利于法官在司法实践过程里处理意定监护案件。因此研究意定监护,对于完善监护制度,维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具有理论与现实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