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预售收入也应当预缴企业所得税对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取得的预售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规定: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
简介:摘要:我国税收政策逐渐对公司越来越有益,各种行业的税收优政策增加,公司能否最大限度享受到国家红利政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税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