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外婆家回家的时候,我发现一只蟋(xī)蟀(shuài)趴(pā)在我们的车窗上。它从哪里来?它要到哪里去?或许,它只是想搭个便车,去城里旅游或者走亲戚。动物经常会'搭便车',最著名的是棕树蛇,它搭'飞的'到了一个叫关岛的地方。要是去网上
简介:摘要: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然而,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建设过程中,一些企业或个人可能会利用地理标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行“搭便车”行为,即未经授权就使用地理标志,或者滥用地理标志进行虚假宣传,从而损害地理标志的声誉和品牌价值。基于此,本文尝试从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中的“搭便车”问题研究的重要意义、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中产生“搭便车”问题的成因、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中产生“搭便车”问题危害与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中产生“搭便车”问题的治理方案四方面对其进行研析,以期对相关研究建言献策。
简介: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搭便车"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或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条款进行认定,或依据一般条款加以认定,二者均体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经营者合法竞争利益、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正当竞争秩序保护的立法取向。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认定"搭便车"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需要理解三个方面:首先,该行为属于一种市场竞争行为;其次,该行为违反了市场竞争基本原则;最后,该行为对市场竞争造成了损害。具体到个案认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竞争关系之认定、原告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违法行为、主观过错及损害后果,在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理中,法院对竞争关系认定、违法性界定、损害后果认定,发展出新型的规制"搭便车"的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