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7年1月24日财国合[2017]5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西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金融机构:为落实《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完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制度,提高贷款使用效益,现将我部制定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印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函告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