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宪政视角,结合历史和现实,对农民权利的缺失进行分析,指出农民权利缺失的真正原因在于我国宪政建设的不足,在于我国行政法等相关法律对农民权利确认和保护的不足,在于我国农民缺少真正有效的自治组织和利益表达机制。因此,要使我国农民权利缺失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必须完善我国的宪政建设,使农民真正在权利分配中处于公平和平等的地位,使农民权利的实现有完整的制度保证。
简介:我们可从以社会契约学说为思想启蒙的国民主权说中去追寻国家政治义务与国民的服从义务的关系以及国家征税权与国民权利的关联,1.国民主权与纳税人权利 ,"[37]税收法定原则的理论根据既有国民主权原则也有法治国家原则
简介:基本权利国家义务是宪政的产物。人民主权、法治和人权是宪政基本要素。也是国家义务产生的必备条件。国家义务是人民主权的逻辑衍生,只有在以人民主权为基础的宪政体制中,国家义务才能产生。法治为国家义务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和具体运行机制,使国家义务具有现实性。人权是国家义务的价值目标,一旦离开人权,国家义务既不可能也没必要。
简介:宪政的重要原则之一是权力制约。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就在于通过行使其辩护权利来制约国家刑罚权,以防止或弱化因不当行使刑罚权可能造成的对市民社会单个成员合法权利的侵害。这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并立下应然关系的体现,符合宪政原则和目的,律师的刑事辩护权利也因此获得它的宪政意义。
简介: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的选举权、劳动权、就业权和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利方面均未得到平等的保护,这是对宪政精神的背离。因此,对农民权利实现平等保护,既是作为法律灵魂之平等原则的基本体现,也是我国宪法的内在要求。
简介:公民权利是公民在国家中赖以生存的基石,公民权利的有无及如何保障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的建立。纵观美国二百多年的宪政历史,对于公民权利内容的不断深入,人员涉及范围的不断扩展值得我们关注。本文以时间为主线,对美国不同时期宪法及修正案中对公民权利的规定和发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简介: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关系是宪政秩序的核心要素。在宪政实践中.不应局限于宪法学者通常论述的二者间的制约、抗衡关系,而应积极构建相互合作、互动的良性秩序。宪法是宪政的前提,这就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政府权力宪法构造方式。以此衡量中国现行宪法,不难发现其存在的一系列规范上的缺陷,为创新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间的宪政秩序,须尽快实现中国政府权力宪法构造方式之转型。
简介:民主宪政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尽管宪政的文化基础具有共同的文化基因,但各国宪政模式的选择与确立无不建基于各国的本土文化传统之上。因此,不同的各国本土文化传统影响着不同宪政模式的选择,造就了今天比较典型的三种宪政模式:英国的议会主导宪政模式、美国的司法主导宪政模式、法国的行政主导宪政模式。
简介:18世纪晚期以来,民主一直是人类政治生活的主题,民主化进程成了社会进步的主要评判标准,然而,实现了实主并不能保证没有了政治迫害,现实的民主远没有实现人类赋予它的使命。民主不能使任何个人的利益都得到切实的实现和保障。为了切实的保障个体的权利和利益,人类在反对一切特权民主的同时不得不对民主本身(民主本身也是一种特权,多数人的特权)国以限制,这就是宪政。那么宪政的真正涵义是什么?宪政的基本精神是什么?它与宪法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宪政与民主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本文将就这几个问题作出初步的回答。
简介:宪政主义与自由主义是两个不同的西方政治思想传统,本文将探讨两者与立宪政治的关系。据此论证现代中国自由主义因其内在逻辑缺陷而无法在立宪政治进程中发挥人们所期望的作用,相反,宪政主义思想和实践更为有效地推动了中国宪政秩序之形成。
简介:秩序者,是为一种社会关系之连续性、持续性与恒久性状态也。宪政秩序之形成,必先存有宪法规范,次有宪法规范之实施。然宪法规范及其实施仅为必要条件而非为充分条件也,故宪政秩序之达成乃需与人权、民主、自由联姻。
简介:不提批判法学而主张为立宪国家开发民主法治和社会法治的「权利体系」,为了使建立在上述个人与国家的循环这一假想现实的基础之上的法律权威真正落实到政治现实之中,从而使社会中的政治现实十分接近法律上的假想现实
简介:二是作为宪政实施依据的宪法的程序规范即宪法程序,一、 宪政程序还是宪法程序,宪法程序与宪政程序是否同一
简介:<正>"堕落的致命激流早已形成,这些不幸者几乎不可能逃离它在自己流经之处所留下来的众多深渊;究竟谁是罪人:是造成深渊的人呢?还是落入深渊的人呢?"——摩莱里
简介:宪法是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简介:但宪政的概念和宪法文本主义不同,Chapman J eds 1979 Constitutionalism.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Rawls J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但他们的宪政秩序并没有接受政府的无限权力
简介:本文述介梁漱溟先生关于宪法与宪政的基本看法,特别是他从不同人文类型的观照中对于中国模仿、移植西方宪政的困境的分析,有关中国走向宪政之路的思虑,同时并述及各种政治力量对此所作的反应,指出在中国近代百年宪政思潮中,梁漱溟宪政思想的特立卓越处。
简介: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至今年已愈百年,因此有必要以更加客观的心态来观察清末宪政的道路。清末宪政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清末宪政以法典化形式开创了中国宪法的历史;清末立宪的成果多为中华民国所继承;清末宪政运动提高了民众对民主宪政思想的认识,向其传播了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理念;清末宪政是中国政治制度走向现代化的可贵开端。充分认识清末宪政的成就与不足,反思晚清政府选择的宪政模式对百年来中国宪政进程的影响。
简介:摘要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宪政的渐进之路似乎已经成为了知识界的共识。一方面,洒满二十世纪历史画卷的鲜血如此的触目惊心,这使得每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都不得不在世纪末开始反思我们走过的崎岖不平的道路;另一方面,八十年代以后在知识界产生巨大共鸣的哈耶克理论又为宪政的渐进之路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自生自发、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排斥建构、和风细雨、水到渠成……这一切都成为了渐进宪政最鲜明的注脚。本文通过对渐进宪政的分析,对宪政的渐进之路进行了一定的反思。
简介:人们在谈到中世纪时往往称其为“黑暗的中世纪”,这实际上低估了中世纪这段历史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比如在中世纪政治思想中就蕴涵着深厚的宪政传统。中世纪宪政传统主要体现在王权既要受到源自神圣权力的制约,又要受到源自世俗权力的限制。中世纪宪政观的主要缺陷在于除非人们诉诸暴力手段,否则并不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的规约。中世纪宪政观要向现代宪政观进行转型,既要强调建立一个“有限政府”,又要强调建立一个“有效政府”。
农民权利缺失的宪政分析
论纳税人权利之宪政基础
基本权利国家义务是宪政的产物
律师刑事辩护权利的宪政意义论析
宪政视角下我国农民权利的平等保护
美国宪政中公民权利条款变迁考察
中国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宪政良序构建探析
宪政文化与宪政模式的选择
再议宪政
自由主义、宪政主义与立宪政治
宪政秩序论
宪政的复权
程序与宪政
宪政刑法观
宪法与宪政
透视 宪政主义
宪政:中国的困境与出路——梁漱溟宪政思想研究
清末宪政的成就及宪政道路的反思
渐进宪政的梦魇——对宪政渐进之路的反思
上帝·法律·宪政:中世纪的宪政传统及其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