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和的决定,规定自2002年起我国将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即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这不仅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司法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它必将促进司法官选任制度、培训制度乃至整个法学教育制度的重大变革.因此.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引起了法学教育界、法学理论界以及司法实践部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普遍关注.能否科学、合理地建构和发展我国的司法考试制度,使之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并能够在根本上符合中国法治化进程的需要,成为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
简介:自十五大提出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以来,我国的三轮司法改革一直在侧重解决问题或是侧重按司法规律办事之间徘徊,其中又尤以肖、王两任最高法院院长主政期间所推行的改革为代表。某种程度上,两种改革思路的失衡导致了先前司法改革的顾此失彼和进退失据。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司法体制改革,以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办案责任、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强化职业保障、人财物由省统管有效排除地方干扰等为试点和主要突破口,较好地统筹兼顾了坚持问题导向与尊重司法规律两种改革思路的关系。但考虑到复杂的现实国情和各种"潜规则",设计相对良好的改革试点方案在落地过程中,仍然可能会带来基层司法机关经费保障不力、司法系统内部"行政化"加剧、法官检察官选任产生"逆淘汰"现象以及独立行使的司法权力异化成司法专横甚至司法腐败等问题。鉴此,必须对正在开展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保持清醒认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纠正试点中的问题,防止改革变形走样,确保改革试点取得预期效果,为全面铺开改革创造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