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三”这个数字,在我们日常的生活、工作、学习中使用频率很高。诸如:“三个有利于”、“三讲”、“三个代表”、“三位一体”、“三三制”、“三联单”、“三起三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三人行必有我师”等等,不一而足。做为一名统计法制工作者,笔者发现,在我们贯彻执行的统计法中,“三”这个数字,使用的频率也很高,假如理解、掌握了这些“三”,对我们学好、用好统计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这里不妨列举一些,以期抛砖引玉,供大家参考。
简介:2009年6月27日,胡锦涛主席发布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其和国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简介:轶事记录法是观察法的延伸,它要求观察者在日常生活情境下,对学生自然表露的行为进行原始真实的记录,以便了解学生的发展需要,为学生提供更适宜的帮助与指导。它可以用于评价学生发展领域的主要技能、习惯、态度、兴趣、自我概念、适应等。它从目标出发,将观察的对象界定在用其它方法不能较好评价的那些行为上;将观察聚集于几种典型行为上,并关注某些重要但不常见的事件;把观察限定到少数几个需要特殊帮助的儿童身上。观察记录中应尽量避免可能有的偏见。充分观察并完整记录事件发生的情景。记录要及时。应该以单一事件的简短描述为主。要注意对事件的实际描述和对事件的解释区分开来。防止专门记录消极行为倾向。不要草率对学生的行为做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