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19世纪的监督状况美国国会一开始并不是一个具有充分能力的立法机构。19世纪的国会规模很小,议员的工作既非全日制亦非职业化,因而几乎没有能力对当时同样小规模的行政部门的运作进行审查。在当时,有几个因素制约了国会行使监督职责。例如:国会只是一个兼职性的机构;众院在其两年任期的头一年中,开会很少超过7个月;在第二年中很少超过4个月;交通、通讯、气候都严重影响众议员们及时汇聚到首都。委员会的工作当时也是临时性的。虽然参众两院的规则都授权委员会,无论是否处在国会的会期均可召开委员会会议;然而在国会休会后,议员们往往就迅速离开了首都,这就使得委员会难以保持必需的法定人数来举行会议。同时,国会只是在会期才提供给委员会最少的工作人员(通常每
简介:美国国会是美国最高立法机构,也是'三权分立'政治制度中的一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重大作用,在所有与国家有关的事务上都拥有广泛的权力和权威。国会在美不同历史时期的作用有盛有衰,但是从未软弱无能,从未不经审查就批准总统的决定。国会不仅监督总统和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制约,而且在美外交决策过程中有很大发言权,比之其它国家议会对外交政策的影响都大。美国政府在制定、推行外交政策时必须得到国会的通力合作和支持。在中美两国打开关系和建交以来的20年历史中,国会所起的作用既有积极方面又有消极方面。但是,近年来它坚持意识形态高于一切的立场,把人权问题作为美对华政策的首要目标,严重地干扰和制约中美关系的恢复和发展。因此,我们在观察美对外政策和中美关系时,研究国会就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