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国际关系中是否存在超越国家确立、参与、同意的规则之外的标准与规范,是一个自现代国际关系产生之初就存在的争论。这种超越人定规则(实证法)的规范一般被称为自然法。从历史发展的实际经历与世界存续的理论逻辑而言,这种自然法不仅应当存在,而且也真实地存在过、存在着。国际关系中的自然法对于认识人类社会的演进规律,对于判断与规制国家的立场与行为,对于解释国家的兴衰命运,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但是,国际关系中的自然法在内容上并不是绝对的、固定不移的,而仅仅是相对的。它并不是一套精确的规律,而是一个相对的阂值;它随着时空条件的改变而不断发展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国际关系的总体结构和人们的认识进化而形成的观念集合;同时,它在实施的进程中也存在着柔性和时间延续的特征。然而,尽管国际关系中的自然法是一种相对的规则,也不能完全忽视它的存在,必须充分相信此种自然法即国际关系中的伦理道德的重要意义,才有可能摆正国家的位置,确立妥当的国际发展战略。
简介:柏拉图所经历的一系列政治危机对其一生影响极大。①他目睹了其祖国雅典从一个显赫的伟大帝国,到卑微及几乎毁于一旦的过程。他见证了其亲属和朋友,这些反动的三十僭主成员之间的暴力阶级冲突,他们沉湎于野蛮迫害以致使常规参政行为变得令人排斥。当此残暴政权由一个无序的“民主”所承继,且把雅典“最善之人”———其钟爱的偶像苏格拉底———判为死刑时,他所有的幻想彻底破灭了。②柏拉图穷其全力所展现的抱负,就是探寻一种比政治领袖所言更深刻及更令人满意的表述。其最为显著的实践效果就是他所创办的学院,在此,许多立法和法典编撰的未来领袖们得到培训。③其经久不衰的成果就是存续了几乎2500年之久的人类思想史上最杰出的成就———柏拉图的哲学,它奠定了政治理论和法学的基础。
简介:本文意在赋予耿定向的古典法哲学思想以现代的分析的形式,并予以批判。耿定向作为王守仁的私淑后学、张居正的僚属密友,揭开一切学术化修辞遮蔽,其思想比较典型地体现了“王学”传统中和专制主义比较贴合的一面。在规范的来源问题上,通过耿版的“不容已”概念,他最终把内心的伦理底线拉同于外在的纲常名教,重树了实定法权威;在规范判断上,他欣赏高超精致的智识计算,以之排斥“良知”学说可能唤醒的个人主观意志;关于政治秩序,他推崇拥护精英集团的“大人”君相,贬低普通士绅百姓的作用,其在泰州学风影响下偶尔吐露的亲民言语实在经不起推敲。耿氏在法哲学上的种种调和,实质是对前人形上思考的整体否定。他最根本的出发点仍是维护他的政权。
简介:现代法律制度预设的主体是理性主体。后现代哲学家宣称“主体死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主体的消亡,而应理解为理性主体哲学观念的破碎以及理性法律主体预设的修正。与理性主体预设相对,法律上还有一个欲望主体的预设,该预设的当代价值在于,它为我们思考法律主体的本质提供了新的维度,从而为法学上关于法律主体的规划提供了新的依据。该文以拉康的欲望主体理论为视角,对人工智能是否应当获得法律主体地位的问题加以审视,提出人工智能是人类技术理性的延伸,似乎与理性法律主体的预设相契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工智能可以成为适格的法律主体,由于人工智能不具备欲望的机制,它不具备主体性;而将人工智能拟制为法律主体,当前并无迫切的现实需要,也缺乏可行性,并且有导致人的价值贬抑和物化、异化的危险。
简介:人与自然何以处于一种和谐共生的状态,这是西方绿色思潮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西方绿色思潮从各个哲学维度展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从存在论意义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首先在于懂得欣赏自然物的存在之美;从价值论意义看,所有的物种都具有平等的天赋权利,包括自然,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种际平等关系;从文化哲学角度看,对自然物的生态伦理责任是新文化的伦理功能的实现;从本体论意蕴看,自然价值具有客观性,自然造就社会,人对自然负有道德责任。西方绿色思潮呼吁人类通过恢复自然之魅来倡导新生活方式,建立了一种新的自然哲学研究范式,将自然观和文化哲学的研究相结合,开创性地提出了一个区别于传统自然观的研究方向。辩证地看待西方绿色思潮的自然观,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启示意义。
简介:摘要笔者从教学实践中发现,要发展学生的综合语言能力,低年级英语教学中就应进行适当的阅读教学。但一二年级学生词汇有限,对词汇的发音和理解都有一定困难,如何找准突破点,作者利用流行于欧美国家的jollyphonics语音教学法进行有规律的语音练习,学生在阅读中培养语感,学习阅读技巧,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简介:加拿大哲学家瑞比通过反省一些哲学咨询师的理论及其应用,提出了哲学咨询的四阶段法.“自由漂浮”是哲学咨询的第一阶段,哲学咨询师在此阶段鼓励来访者随意自在地说出任何想说的话语,使用苏格拉底式的“助产术”方式帮助来访者将问题浮现后,随即就进入到了“即刻问题解决”的第二阶段.哲学咨询师协助来访者找到澄清问题的解决方案,帮助他们发展出一套哲学理性的思维能力,从而能解开困扰其自身问题的症结.当来访者对即刻问题的解决获得满意时,哲学咨询师与来访者都要进入哲学咨询的第三阶段,即“有意向性的教与学”.哲学咨询师在此阶段不仅要与来访者讨论哲学问题,而且还要帮助来访者将哲学推理变成一种生活方式,从而进入哲学咨询的第四阶段,即“超越”阶段.来访者通过与哲学咨询师的多次对话后,发展出推理能力和对话技巧,学会如何超越个人目前的状况,使自己不再沉溺于过去的痛苦,建立起一套属于自我的价值体系.哲学咨询作为哲学践行的一种社会应用形式,其方法及其实践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了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