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总报告(草案)论证会上,与会专家普遍对报告给予了较高评价.同时也指出了报告的不足以及可以改善之处,提供了从不同角度研宄寮步战略发展的思路和方法。现将部分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摘录如下。
简介:一证据概念上的争论关于证据的概念,在苏联曾有过激烈的争论。这场争论最先开始于五十年代中期。六十年代初,苏联全苏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措施研究所组织编写了一部诉讼证据理论专著。配合这部专著的写作,苏联法学界又一次对证据概念问题展开了讨论。从这些讨论中可以看出,苏联法学界有三种基本的观点:一是“事实说”;二是“反映说”;三是“两义说”。同苏联比较起来,我国法学界在证据概念上的争论则大得多,时间也长得多。我国从五十年代中期开始,到1964年因“社教”开始而中断。这并不是争论的结束,因而,1976年拨乱反正后又开始争论,并很快形成了高潮,直到现在分歧依然存在。在这场争论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四种:一是“事实
简介:对唯识学派而言,“唯识”的成立是首要大事。唯识家将因明逻辑引入对“唯识”的论证,促进了唯识思想的发展。在唯识学史上,“唯识”概念大致包括三层含义,这集中体现在三个命题,即“唯有表象”、“唯识无境”和“境不离识”。本文认为,无性、护法、玄对唯识的因明论证,代表了三种理论范型,体现了不同的哲学倾向,显示了“唯识”义理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无性对唯识的因明论证包括“唯识无境”和“境不离识”两层含义,护法的四比量则专证“境不离识”,玄的“真唯识量”则创造性地将“境不离识”转换为“我们所认识的,只能是意识中的对象”,在认识论意义上予“唯识”以完整的证明。唯识家并没有用因明的方式彻底论证“唯识无境”和“境不离识”,他们成功论证的,只是“唯有表象”。
简介:<正>语言的论证性(motivation)也叫作语言的配意性或有缘性,国内一般叫作词的内部形式,理据或词源结构。对于它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探讨一种语言词汇系统的共时特征及历时演变规律,而且有助于进行不同语言词汇系统的对比,为语言研究和教学(尤其是第二语言词汇教学)服务。一按照索绪尔的观点,论证性是跟语言的任意性(arbitraire)相对立的概念,指语言符号的可分析性。索绪尔指出:“只有一部分符号是绝对任意的;别的符号中却有一种现象可以使我们看到任意性虽不能取消,却有程度的差别:符号可能是相对地可以论证的。”他以法语的Vingt(二十)和dix-neuf(十九)、德语的Laub(全部树叶)和法语的
简介:在我国,无论修正前或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都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询问、质询,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证人有作证义务。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的仅占极少数,这种状况与新审判方式主旨大相径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诉讼价值和实践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1、证人出庭作证有利于贯彻审判公开的原则。审判公开要求法庭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其中必然应当包括公开证据的审查过程。在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下,诉讼双方提出的证据都以口头或原始方式出现在法庭上,这样有利于公众全面了解证据的收集、采纳等过程,从而对审判结果不仅知其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