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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传统理论认为,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侵权民事责任,精神赔偿不能扩展到合同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支持了违约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我国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在违约之诉中有限度地承认精神损害赔偿.

  • 标签: 违约 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
  • 简介:  三、旅游合同当事人的违约损害赔偿  1、旅行社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  旅行社应按合同的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旅游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旅游者和提供旅游服务的人,尽管旅行社和旅游者都可以提出解除旅游合同

  • 标签: 合同违约 旅游合同 违约损害赔偿
  • 简介:违约的若干救济措施中,损害赔偿的救济措施是极其重要的。无论是在立法抑或在学理上,如何确定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都显得意义重大。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人们对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认识是大相径庭。因此,从两大法系的相关理论和法律制度中,我们可以有所借鉴以完善我国合同立法

  • 标签: 违约 损害赔偿 范围
  • 简介:本文阐述了我国建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认为建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符合可预见性规则的以及民法基本原则的客观要求。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有三个构成要件,分别是违约行为、严重的精神损害结果、违约行为与严重的精神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只要具备这三个要件,即可认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 标签: 违约 公平 认定标准
  • 简介:摘要合理预见规则是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一项重要规则。对于确定赔偿范围意义重大。本文从两个方面对合理预见规则的两个重要问题加以探讨,希望能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 标签: 合理预见规则 法理基础 因果关系
  • 简介:因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精神损害问题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立法上、法学理论界、司法实践中大多不认可违约之诉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旅游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法理上的价值。借鉴域外法关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我国可将旅游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合同法保护领域,并在立法上明确该类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适用情形及赔偿标准。

  • 标签: 旅游合同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旅行社
  • 简介:<正>我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而损失的赔偿只是辅助的形式;违约金主要是惩罚性质的,只有当违约金不足时,才具有补偿的性质。由此看来,《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并不以实际损失的赔偿为原则。《民法通则》对于经济合同法的违约责任作了重大修改,确立了实际损失的赔偿原则。《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

  • 标签: 可得利益 所失利益 违约赔偿 违约行为 违约金 间接损失
  • 简介:定金、违约金以及赔偿金是实际操作中容易混淆的几个概念。定金,是指台同一方当事人为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标签: 定金 不履行 返还 赔偿金 违约金 约定
  • 简介:传统合同损害赔偿中的利益分为期待利益、信赖利益和回复利益,它们都严格以“受害方的损害”为中心。实践中,所获利益赔偿作为一种独立的赔偿利益已经获得某些国家司法实践的认可。所获利益存在的根据在于这种利益能够更好地实现合同利益均衡以及合同法的目的和政策,因为合同法基于某些原因不可避免地具有行为禁止或威慑的功能。所获利益赔偿具有比较独特的构成要件,该构成要件强调违约人获得利益、违约人获得利益与违约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期待利益赔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合同法的目的。传统的损害赔偿模式不能有效解释在实践中应赋予所获利益赔偿的类型。当然,所获赔偿没有也不可能颠覆传统的损害赔偿原则,但确实提供了有力补充。

  • 标签: 合同救济 所获利益 因果关系 损害赔偿
  • 简介:违约的情况下,有财产性的损失,也存在给对方造成精神利益损害,当前违约造成精神利益损害的情况呈上升的趋势,人们对精神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和越显深入,对违约造成精神损害诉求赔偿的案件,也常见于网络、报端等相关媒体,一方面说明维权的意识普遍增强,另一方面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合理性、正当性的意识也日渐深入人心,但实践中的理论、观点、甚至司法实践都是不统一的。以至于存在的现状是不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界对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争议不断,处理和执行上不一致,不但冲击了法律的权威,不符合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也会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 标签: 违约 精神损害 驳诉
  • 简介: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在理论上至今仍然被认为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专门问题,与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问题关系不大。尽管我国合同法确立了责任竞合的有关规则,然而该规则并非万能,它无法解决仅仅因为违约但不侵权导致的精神损害后果的赔偿问题。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持反对意见者所提出的种种理由虽然值得重视,但均不足以成为立法政策上拒绝规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真正法理依据。现实生活与司法实践迫切期待打破违约责任中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理论神话,在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与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我们应当建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 标签: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理论障碍 可预见性 合同纠纷 责任竞合
  • 简介:

  • 标签:
  • 简介:[审判结果]“既然和我签订了旅游合同,不管自助游还是团队游,都应该按照合同务款来!”向旅行社定购机票并且准备自助游的蔡先生,没想到旅游社会以“定购机票不适用于旅游示范文本”采对抗自己.笔者日前获悉,浦东新区法院对蔡先生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旅行社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蔡先生定金3000元,并支付违约全1010元。

  • 标签: 旅行社 违约 旅游合同 赔偿 一审判决 示范文本
  • 简介: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的内容是被告的获益,因其威慑功能与既有的私法补偿功能迥异,合同法一直持否定态度,但英国法院于2001年在Blake案中,正式承认违约案件可以适用获益赔偿责任。作为特殊的赔偿责任,其只有在原告拥有履行上的法定权利以及期待利益损害赔偿无法提供充分救济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 标签: 获益赔偿责任 履行上的法定权利 威慑性
  • 简介:损害赔偿违约的重要责任形式,目的是使受害方的利益达到合同正常履行时应当达到的状态。损害赔偿范围由受害方的损失内容构成,但为了避免赔偿范围的无限扩大,法律规定了限制性规则。合理预见规则即其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合理预见规则包含了预见主体、标准、时间、范围等构成要素。该规则建立在意思自治、维护交易安全、激励当事人选择的理论基础之上,它的适用极大地依赖于法官对个案中各种利益的衡量和判断。

  • 标签: 违约 违约赔偿 损害赔偿 预见 合理预见
  • 简介:违约行为本身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非财产损害,不应该纳入违约责任予以赔偿.合同当事人一方的不法行为一方面构成违约行为,同时又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绝对权)时,原则上既不能纳入违约责任也不能纳入侵权责任予以赔偿.但当该财产具有人格利益,例外的应该纳入侵权责任予以赔偿.

  • 标签: 违约行为 非财产损害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 简介:新郎范某和新娘陈某准备于2000年6月3日举行婚礼。到西充县城某酒店交3000元定金预订了该日的婚席。6月2日夜天下大雨,雷电将南充到西充县城的输电线路击断,西充县城停水停电。直至6月3日上午仍未来电来水。6月3日上午.新郎新娘及亲友曾要求酒店准备好备用电源,酒店本无备用电源和水源.但酒店经理电话询问南充电力部门,被告之“中午可能来电”,酒店未将实情及时告诉新郎新娘。中午婚礼时间到后仍未来电来水,酒店无策才告知无备用电源和水源。当时正值酷热天,因没有空调、没有水喝,前来祝贺的客人暑热难耐,坐立不安,情急之下,

  • 标签: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酒店 2000年6月 违约 婚宴 承办
  • 简介:违约之诉中能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在理论上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传统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权损害赔偿领域,合同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不适用精损害赔偿。在违约确实导致受违约方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可以依据责任竞合制度,选择行使侵权请求权,从而实现对精神损害的救济。然而,也有学者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并不是先验地属于侵权法的问题,在一定情形下必须给予因违约而导致的精神损害以赔偿。笔者认为,在我国已有建立违约精神损害制度的必要。

  • 标签: 合理性分析 损害赔偿合理性 精神损害赔偿
  • 简介:目前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仅在侵权法领域适用,排除了在合同法领域适用的可能。然而在合同违约的情形下仍然可能造成守约方严重的精神损害。同为精神损害,只因造成的原因不同而不能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其公平合理性便值得斟酌。纵观国外立法和司法判例,均在不同程度上认可了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加之现代法从形式正义转而追求实质正义的发展趋势,在我国逐步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符合现代法发展趋势和现实需求的。笔者拟通过初步的理论分析和反思,提出在我国建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

  • 标签: 违约 侵权 精神损害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