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司法实践中,不同合同主体签订同一内容的合同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合同目的,"合同目的诉求差异"问题便应运而生。合同法第94条第4项规定的"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司法判断日渐成为审理的一大难题。类型化的理论区分并不能解决"合同目的诉求差异"的疑问,诉争当事人、不同法官对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何解释仍然存在巨大争议。在这种理论困境下,援引比较心理学中的动机理论,归纳阐释合同法领域中的"合同动机"概念并将其应用至合同法的解释视域,可以有效避免陷入人为类型化、复杂化"合同目的"解释之泥沼,还可以更妥切地契合"合同目的诉求差异"的真实意蕴,从而更合理、更准确地解释合同法第94条第4项所蕴含的真实含义。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于2005年4月6日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请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作出解释的报告》(附后)。国务院研究认为,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关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
简介:2005年以来,中共邓州市委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和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这五个机制融为一体,融在一个程序中,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对于完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简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从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观点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我党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是这一制度的两个方面。二者共同发挥着实现“统一战线范围内的民主”的作用,成为我国实现人民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是同我国国体相适应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同我国政体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而人民政协则是对我国政体的一种有益补充。如果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分解为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或人民政协制度)两项制度,在理论上是不能自洽的,在实践上也不利于我国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简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2005年4月18日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条款征询意见函,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于4月19日召开会议。会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
简介: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现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草案)》作说明。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4月25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