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法律》是中国司法部在香港的窗口机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创办的一本中英文对照、向海内外法律界人士和投资者、工商业者介轺中国立法、司法、法律服务及其他法律查讯的权威刊物。主要内容:报导中国政治、法律界重大新闻及中国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介绍海外对中国投资、创业、贸易、税务等方面的法律资讯;刊登立法工作者、权威学者对中国最新法律法规的评介;
简介:在司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国家赔偿等因素的影响下,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逮捕证明标准的把握仍然以“诉得出、判得了”为潜在准绳,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逮捕证明标准并无操作规则意义。鉴于逮捕涉及公民重大宪法性权利,我国逮捕条件中对事实要件的较高证明标准不易改变。合理借鉴英美法系的证明标准规则,按照逮捕的三要件将待证事实分为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构建分层次的逮捕证明标准:事实要件作为前提,坚持“排除合理怀疑”的最高标准:刑罚要件作为基础,达到“清晰而有说服力”的证明标准;社会危险性要件作为核心,达到内心确认的“有很大可能”、“优势证据”的标准.使逮捕措施回归到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维护刑事程序法秩序的本质定位。
简介:随着“吴英案”最高院核准结果的出台和浙江省高院再一次终审结果的落锤,民间融资活动似乎看到了一丝“合法化”的曙光。但是,正常的民间融资活动与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界限到底在哪里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而在当前的市场金融活动中,由于民营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常遭遇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视国家严禁民间资本随意融通的禁令于不顾,以致稍不小心就有可能踩线犯规而锒铛入罪,依然是一个严峻的现实。对此,有必要对现有的金融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从“国家本位”行政管理模式向“市场本位”的自主管理模式转变。加强非刑法手段的规制,明确集资行为的出罪标准加强行政立法对民间集资行为的规制。加强民事立法对于集资行为的规制。通过立法严格设定刑法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入罪标准和“集资诈骗罪”的入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