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5年2月25日财综[20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为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简介:<正>2007年7月4日财综[2007]41号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报送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环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