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税制实施以来,国家为了支持民政福利企业的发展,在增值税方面,制定了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减轻了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负担,缓解了国家安排残疾人的就业压力,极大地调动了民政福利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但是,近两年来,这一政策在落实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使真正的民政福利企业叫苦不迭,影响了减免政策作用的有效发挥。本文就民政福利企业先征后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退税体制不畅,退税程序繁琐,没有做到即征即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3号文《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福利企业退税由税务机关审批认定,填开收入退还书,
简介:我国自1994年进行财税体制改革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也都相继实施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了独立的国税、地税征收管理机构,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税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以此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和支出范围,真实实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从7年来的实践看,基本上达到了改革的目的,成效是巨大的。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各行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给长期依靠财政补贴过日子的贫困地区的财政建设经济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措施以促进贫困地区财政建设与经济发展是急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