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财政部(93)财会字第47号关于《企业住房基金会计处理规定》中规定:“出售住房的所有权,在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有关科目核算后,应将发生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住房周转金’;如发生净损失,属于由住房周转金负担的部分,借记‘住房周转金’,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这一规定,企业出售公有住房所有权取得的售房收入,在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后,发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不是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通过营业外收(支)科目核算,而是列作增减住房周转金处理,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1.企业现有的公房,分别建造于不同年代,受基建造价高低、物价上涨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公有住房的价值和其他固定资产—样,均存在帐面价值与现值不符,有的甚至差额较大。房改中,各地又出台了一些鼓励购房的优惠政策,售房款与帐面价值
简介: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正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建立更加完善的准则、并对整个会计财务系统的发展都做出重要贡献,并且在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上、计量的准确性以及财务报表的列报方面通过与我国的实践相结合为其做出一定贡献.但我国对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与披露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属于财务报表列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务报表披露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应积极应对在这方面存在的不足,为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信息,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因此,文章首先介绍了其他综合收益的含义,指出我国会计准则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的相关规定,分析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有综合收益确认条件不合理、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够完善等等.最后,提出了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改进措施.
简介:每股收益,全称“普通股每股收益”(EarningsPerShareofCommonStock),是我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在其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必须披露的财务指标之一。综观600多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披露中,均呈报了该指标的计算公式,并分为“加权”和“摊薄”作了双重揭示。一、每股收益在信息披露中的地位每股收益表示的是公司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每股所能分摊到的净收益。尽管它不等于每股股利,但是作为普通股股东,对这个指标尤为关注。这是因为:其一,公司的净收益除一部分以股利的形式支付给股东外,大部分作为留存收益,以备扩大再生产。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盈利的增加,投资者的资本能实现更大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