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法的中国观念是中国国际法理论的一部分,是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一个方面。国际法的中国观念要求充分利用法学理论的观点,并采用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跨学科研究,寻求适当的国际法认识。就当前而言,中国适于采取一种尊重现实、基于现实的国际法观念,并进而探求这种观念的理论阐释能力和现实指导意义。中国所宜采取的现实主义国际法观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观察和思考国际法存在时秉持务实求实的精神,在国际关系的情境中准确而科学地认知国际法,避免过于乐观的理想主义迷思,也要避免国际法虚无主义,不能将国际法仅仅看成没有确定性的实证道德;二是分析国际法问题吸收和借鉴国际关系中的现实主义观点,认识到国家权力与权力体系对于国际法发展变化的核心作用。通过确立国际法的现实主义观念,可以加深中国国际法的理论化程度和实践针对性,并进而为形成国际法治的中国理论创造条件。
简介:地区主义是国家主义和全球主义的中间形态,是当代人类社会治理模式的重要选项。地区主义的核心要义是超越国家层面,以地区的视角、思维、方式解决地区层面的公共问题。虽然近几年来欧债危机阴影下的欧盟以及因海上争端而致局势紧张的东亚所代表的东、西两大地区主义进程均面临一定的挑战,但地区主义远未过时。相反,它正从短暂的退潮中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而推动这轮地区主义浪潮及其研究兴起的主要动力是亚洲作为一个地区的崛起,从而使这一波地区主义“浪潮”具有明显的亚洲特色,被称为“亚洲地区主义”。本文认为,中国应具备地区思维,并以地区主义视角解决周边外交中的矛盾,以地区为平台担负起大国责任,以地区治理为切入点化解全球治理失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