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格,是个体特质模式及行为倾向的统一体,表现为一个人有异于他人的行为风格。中国春秋时期的齐国名相晏子,是一位以崇高人格魅力而名垂青史、百世流芳的哲人。与其同时,不轻易许人的孔子多次褒扬他,称赞他“善与人交,久而敬之。”史学家司马迁由衷地钦佩晏子,宣称“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唐代的杨夔赞晏子“独立
简介:“先刑后民”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在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先刑后民”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刑事犯罪和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交织的案件中,这类案件大量存在,对其处理是否先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存在难以协调的问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法律无明文规定对刑事和民事交织的案件必须先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二是有人认为先审民事部分并不会影响对刑事犯罪追究;三是法院在收取了诉讼费后,如果将案件移送给侦查机关,诉讼费也将退给当事人,一旦经侦查、审判,刑事部分不构成犯罪,案件又将进入民事审理程序,增加了讼累;四是有关部门对刑事犯罪与懂事纠纷的联系和区别在认识上混淆不清,意见不统一;五是移送机制不健全。对此,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审判实践,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其抛砖引玉。
简介:案情简介常某,男,1996年7月5日出生,生前系某公司员工,住某县某镇某村。2014年10月20日,公司向某县人社局报告称,2014年10月17日19时15分左右,常某下班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不慎掉入水潭.导致溺水死亡。经调查查明:常某于2014年9月6日进入公司工作,岗位为电焊工。2014年10月17日17时左右,常某结束工作。17时33分左右.常某驾驶摩托车搭乘同事宋某离开公司。19时左右,宋某下车后,常某独自骑车返家。19时15分左右,在行驶途中,常某不慎冲入附近鱼塘中,溺水死亡。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拨打了当地公安和交警的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某县公安局接警后赶到现场,与附近居民用竹篙将常某打捞上岸.120救护人员经现场检查抢救.确认常某已经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