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教育部提出大学本科教育应实行“3﹢1”即上三年课,进行一年社会实践的要求。教学实习是落实这一要求的重要措施。本文结合旅游专业的特点,论述了教学实习的意义,介绍了针对教学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以量化考核为重点的改革措施及其取得的明显收效。[关键词]旅游教育教学实习量化考核一、教学实习的意义及存在的问题教学实习,一般指高校在学生大二或大三阶段,结合专业教学内容,组织安排学生到校外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的,较长时间的实习活动。其宗旨是使大学生初步了解社会,熟悉相关专业或行业情况,将所学的专业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并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理解、掌握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培养爱岗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同时可使学生发现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学习动力,以便其返校后更加主动地学习,不断完善自我,从而完成教学任务,实现培养目标。因此,教学实习与毕业实习一样,都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教育部提出的“3+1”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平台,更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简介:随着危险思维的深化,实行行为概念出现了形式与实质的脱节。在历史上,作为未遂可罚性起点与正犯性标准的实行行为概念出自德国,但在刑法改革中德国立法者已经放弃了此概念;日本继受德国法后也出现了形式统合的实行行为概念,但受到结果无价值论的挑战。虽然目前此概念在德国刑法理论中仍残存着一定的影响,但形式统合的实行行为早已不复存在,日本也出现了实行行为否定论与崩溃论的声音。我国有学者试图建立实质统合的实行行为概念,但这一尝试难以成功。实行行为概念在我国于法无据,且其功能已经瓦解并容易造成思维谬误,在我国应以直接危险创设为故意纯粹结果犯的构成要件行为标准,以作用于被害人或构成要件领域为实行着手的标准,并以行为归责为依据解决正犯性问题。
简介:实行行为是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需要个别地判断是否满足具体的构成要件.其意义在于:(1)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角度,限定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的范围;(2)是因果关系的起点行为,属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对象;(3)应以实行行为阶段的主观面为标准,判断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等主观要件.但是,试图以实行行为概念为核心,统一解决犯罪论诸问题的做法则并不合适,对于未遂犯、共犯论等问题,仍须分别进行实质性探讨.间接正犯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实行行为性,其成立要件仍然应该是:对于利用行为本身能认定具有作为单独正犯的实行行为性,并且,利用行为的危险被结果予以现实化.
简介:在考察干部之前,先将考察人、所考察对象、考察时间等这些以往“神秘”的东西公布于众,让群众更早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安徽省制定出台的这项干部制度改革的新举措——干部考察预告制,自今年2月中旬在全省实行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安徽省推行的干部考察预告制的适用范围,暂定为省委管理的领导职位人选,今后将随着条件的成熟逐步扩大到所有领导职位。预告的内容主要是考察任务及考察组组长、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驻地、联系电话、受理来电来访时间等。预告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张贴告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告。考察预告制度同时还要求,考察组应确定专人听取和受理群众的来电、来访和来信,并认真登记,如实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