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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刘甲与张三、李四系某县城待业青年。3人均好逸恶劳,整日结伙四处流荡。去年12月的1天,3人用完了身上所带的钱,无法继续“潇洒”.遂合谋抢劫出租二轮摩托车找点钱花,于是3人分头准备了匕首、手电筒及布带等作案工具。当晚8时许,张三、李四按照分工先行到县城外公路边的一加油站附近等候。刘甲遂从县城骗租一辆出租两轮摩托车.谎称有急事到某镇。路经加油站附近时.张三、李四站在公路中急呼停车,刘甲称二人系其朋友,也叫摩托车驾驶员停车。摩托车驾驶员因从事出租业务已久。有一定的社会经验。

  • 标签: 犯罪未遂 人的行为 被告 摩托车 待业青年 “潇洒”
  • 简介: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在目前证券市场上普遍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担保本来是可以减少交易风险、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的正当市场行为,但是目前在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实践活动中,因担保而引起的纠纷不断发生。这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能力存在缺陷,相关的公司和证券法律对担保行为的范围、决议程序、实施、法律后果等许多内容缺乏制度上的规范,

  • 标签: 担保行为 正当 证券法律 法律后果 法律思考 行为能力
  • 简介:<正>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罗某某和被害人杨某某均为同性恋。2010年10月4日10时许,被告人罗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相约在石景山区老山公园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期间被告人罗某某拿出手机假装进行了拍摄。2010年10月5日,被告人罗某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泽丰苑小区门口,以将拍摄的被害人杨某某的性爱录像上传至网上为由,向被害人杨某某强行索要人民币1千元,并由被害人杨某某直接交付给被告人。2010年10月9日,被告人罗某某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再次向被害人杨某某索要人民币9千元未得逞。2010年10月10日,被告人罗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二、分歧意见

  • 标签: 敲诈勒索罪 小区门口 想象竞合 法条竞合 复杂客体 法益
  • 简介:我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打破不适应新经济体制的旧上层建筑.作为民法学理论的一项基本内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亦不能例外.可以说,民事法律行为及其分类是为整个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定好基调,其科学性、逻辑性如何,对整个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至关重要.

  • 标签: 民法通则 民事法律行为 分类
  • 简介:行为共同说与犯罪共同说将共犯本质作为根本分歧。由于决定共犯成立范围,故共犯本质问题有必要再予讨论,且应起步于对共犯本质概念的首先明确,而共犯本质又应在犯罪本质之下获得界说。对应着犯罪本质是罪责性,共犯本质应是罪责共同性而非行为共同性。因在远离有责性即罪责性的“行为层次”上将行为共同视为共犯本质,故行为共同说背离了罪刑法定原则等刑法基本原则和刑法责任原则。在自称的诸多合理性及其对犯罪共同说的各种批判被破解之后,行为共同说在我国还是面临着实定法障碍和刑法基本原则特别是罪刑法定原则障碍。由于将共同犯罪视为“数人数罪”的“乌合之罪”,故行为共同说不是共同犯罪的建构理论而是瓦解理论。

  • 标签: 共犯本质 行为共同 罪责共同 责任主义
  • 简介:在由复数行为导致的防卫过当的案例中,如何把握这"一系列行为"直接关系到定罪量刑的认定。为把握这"一系列行为",应首先将整体评价和分析评价的对立区分为行为是统合还是分离的"横向问题"和"一个行为"的事实是否限制之后的评价的"纵向问题"。然后确定判例、学说中所探讨的"防卫行为"应该定义为"由防卫意思支配的行为"。在此基础上,对于复数行为,先判断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之后再把握防卫行为。以此为途径,解决防卫过当的行为把握问题。

  • 标签: 防卫过当 防卫行为 复数行为 整体评价 分析评价
  • 简介:法学研究中的价值消解行为,属法学研究群体内部无意识的非理性阻却法学发展的行为。这一行为割裂着法学理论研究价值追求与价值实现的统一。作者认为,中国法治之不兴,法理之滞后,概因于此。消解行为表现在:经典著作运用上的教条化,法理问题的政治化,评判标准的单一化,视域的固定化,意义的宽泛化,理论抽象的极端化,说明体系的程式化,学术品格的超然化等

  • 标签: 法学研究 价值消解 非理性 行为
  • 简介:[案情]2015年12月3日晚11时许,董某、吴某、王某、陈某四人在县城姐妹夜宵店喝酒时,董某看到其女友郭某与刘某也在旁边喝酒。席后,董某等人尾随郭某、刘某到县城远大宾馆,以捉奸为名,冲进刘某所开的105房,对正在亲吻的刘某拳打脚踢,并以告知刘某的妻子“刘某与郭某有两性关系”相要挟,向刘某索要人民币2万元。

  • 标签: 评价 行为 胁迫 殴打 两性关系 人民币
  • 简介:<正>一直作为中国当代社会经济生活中一大主题的正宗名优精品与假冒伪劣商品的真假大战,随着改革逐步将企业推向市场而愈演愈烈。各种假冒商标侵权行为败坏各种名牌商标信誉、威胁企业的生存发展,损害消费者利益,巳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亟待探究有效的治理对策。

  • 标签: 商标侵权行为 法律对策 社会公害 商标信誉 消费者利益 社会经济生活
  • 简介:何胜交给小林2元钱的行为应属于赠与行为,也就是说小林等于用自己的钱摸奖。小林虽然只有11岁,但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适行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可以从行为

  • 标签: 摸奖行为 儿童 民法 赠与行为 案例分析 中国
  • 简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精神伤害案件日益增多,但由于现有立法对精神伤害行为规定的不够完善或不够明确,对此类案件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精神伤害罪,民法、行政法对精神伤害行为的规定也比较粗略.因此,弄清精神伤害行为的类型和实施方式,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严重伤害行为为犯罪,并明确界定刑法、民法对精神伤害行为的管辖范围,对于进一步完善精神伤害行为立法很有必要.

  • 标签: 精神伤害 立法 完善 建议
  • 简介:监控侦查行为可以防止侦查权的扩张和滥用。通过分权和限权以及强化有侦查权机关的内部监督可实现监控侦查行为的目的。

  • 标签: 侦查行为 监控分权 限权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追逐竞驶"行为入罪,成立危险驾驶罪,从保护交通安全的目的来看,"醉酒驾驶"与"追逐驾驶"与原有的交通肇事罪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都是出于对社会交通秩序的维护,但从构成要件来看,二者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文章深入分析了"醉酒驾驶"、"追逐驾驶"行为,体现了我国刑法的预防功能和对于公共交通安全保护预防的提前。

  • 标签: 立法体例 醉驾和追逐竞驶 证据效力 刑法预防
  • 简介:网络侵权行为,是伴随着互联网的产生发展而越来越多地被提出的一个概念。从网络侵权行为的涵义和特征出发,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当前我国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探讨网络侵权行为的多元化救济机制,以促进我国网络侵权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标签: 网络侵权行为 网络侵权责任 法律规制 救济机制
  • 简介:【裁判要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欺诈行为的认定,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关于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即应包含欺诈故意、欺诈行为、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使被欺诈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做出不真实意思表示4个层面的内容,若消费者未因经营者的虚假告知或刻意隐瞒而做出不真实意思表示的,不应认定为消费欺诈。

  • 标签: 欺诈行为 构成要件 经营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真实意思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诈骗罪的处分行为应为财产交付行为,这种行为不要求转移财产的所有权,而仅要求转移财产的占有。处分行为要求有处分主体、处分意思和处分行为,此种处分,不同于民法理论中的“处分”。另外,对于特殊对象的处分行为应当具体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 标签: 诈骗罪 处分行为 处分对象
  • 简介:贩卖毒品罪中的卖出行为本质上以买卖关系为基础,互易毒品行为与之存在着性质差别。有偿性交付毒品和买卖毒品是不能划等号的,有偿性只是贩卖毒品的一个特征,而不是买卖行为的独自属性。将互易毒品行为认定为贩卖行为在逻辑上存在着大前提的判断错误。以毒品代物清偿同样不属于贩卖毒品。一概视为贩卖毒品罪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只有通过完善立法,将提供毒品行为立法入罪,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 标签: 贩卖毒品 互易 有偿性 罪刑法定
  • 简介:刑法条文对滥用职权罪客观行为要件作出简单罪状式的规定使得理论上对何为"滥用职权"认识很不统一,这也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其把握上的模棱两可。这种模糊认识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可能导致随意出入人罪。滥用职权罪可由不作为构成,超越职权的判断无须具备"本权"相对应,可以认为行为人具有一般的职务权限并且其超越职权行为利用了其应有的职权的便利进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即可认定为"超越职权"。不作为的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不同,应当准确区分不作为滥用职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不同。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 超越职权 不作为 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