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引言证据制度乃实现司法公正之出发点和归宿,更是法治建设之基石。证据制度的内容合理和体系完善成为一国法律制度健全与否的标志。在我国,证据制度的构筑与发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要真正实现一部理性且合乎准确、公正及效率的证据法典,我们就
简介:乘客由于乘坐公交车而发生被他人伤害可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对承运人的责任承担存在争议。本案例撰写者对乘客与公共汽车公司之间的关系,客运纠纷的法律适用,公共汽车公司作为承运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民事责任作了分析。
简介:<正>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开办旅馆、印章刻制、旧货业中的典当行和拍卖行、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开办咖啡馆、茶座、营业性射击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举办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
简介:<正>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简介:本期【实务见解】登载的是关于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个判例的裁判要旨。从1999年到2010年这十年中,最高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参考》中公布的,关于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指导性案例,总共也只有这三个判例。仅仅这一点,就足以凸显它们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和理论上的考察价值了。
美国证据法中事后补救措施规则的历史沿革和理论嬗变——基于相关性理论和公共利益理论的分析
公交客运中承运人责任界定及法律适用——梁夏诉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城市公交运输服务合同纠纷案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界分——1999~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性案例裁判要旨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