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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马克那里,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异化劳动导致人的感觉的单一化,而作为共产主义者的人将是美的实现者;尼采对西方启蒙运动高举的科学精神和理性精神都进行了强烈的批判,认为现代文化是对人性的腐蚀和毒化,导致了生命的病态,美和艺术对尼采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可以说,马克和尼采都从美学视角深入现代性的根本问题,在西方现代化过程中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现代性做出预见和反思。

  • 标签: 马克思 尼采 美学 现代性
  • 简介:电子商务专业(创业方向)旨在培养能够利用各种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国内、国际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创业型人才。根据创业学生的知识、技能需求与能力扩展的实际出发,从《国际电子商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形成一套有效的国际电子商务创业人才培养体系。

  • 标签: 创业 国际电子商务 创业教育 实践
  • 简介:立足于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探讨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课程考核环节中考核原则、考核模式等问题,并根据不同课程模块的属性及内容,尝试设计了"课堂考核+单元测试+期末笔试"、"课程论文+口试"、"课堂考核+实践考核+期末笔试"、"单元测试+操作考核"等几种课程考核模式。

  • 标签: 人才培养 体制改革 考核模式
  • 简介:《社区管理与实务》课改方案力求达到课程教学内容与实际岗位要求的零距离对接,为社会培养一批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在课程改革方案的设计上,紧扣高职教育的改革理念,把握当前政府关于社会建设与社区管理的相关政策与文件精神,以我院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科学定位课程地位及改革目标。

  • 标签: 社区管理与实务 课程改革 方案设计 依据 目标
  • 简介:高职计算机课程考核的改革,必须以"职业为导向",改变现有的考核方式,基于职业能力、职业素质来探讨考核模式,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和新颖的考核手段,培养有个性特征的、有创造性的、动手能力强的实用型人才。

  • 标签: 职业化 能力 素质 考核
  • 简介:语言表达能力是现代人才必备的智力素质和应用能力。提高政法高职院校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是政法高职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政法高职教育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任务。研究政法高职教育语言类课程的特点,探寻切合时代发展实际的政法高职教育语言类课程教学改革模式,成为政法高职教育的当务之急。笔者适时提出构建实用型、开放型、能动型语言类课程教学模式,旨在对政法高职教育语言类课程教学改革进行积极的理论探索。

  • 标签: 建立教学体系 建立训练体系 拓宽教改内涵 新型教学模式
  • 简介:2015年3月10日上午9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国网辽宁省供电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简称“鞍山供电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简称“农行立山支行”)等财产返还纠纷二审案件,敲响了第二巡回法庭挂牌后的“第一槌”。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巡回法庭 供电公司 审判 庭长 中国农业银行
  • 简介:学科史研究的价值在于更好地规划未来。在“两条线索、三个参数”这一新的学科史研究方法的指导下对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进行分析后发现,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为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是我国行政法治发展的一个缩影。1953年,西南政法大学首开行政法课程,行政法学科萌芽。1982年,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在全国率先开始了中国行政法学的探索。此后,该学科不断涌现出出色的学术成果。学科成员在完成科研任务的同时,也积极参与着行政法治的实践。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不仅在新中国成立后较早开设行政法课程,同时也是最早探索中国行政法学的学科建设的院校之一。建设者在进行行政法教学与科研的同时.也积极践行着行政法治理想。

  • 标签: 西南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科 行政法治 法学教育 学科史研究方法
  • 简介:2017年无线星球与华为在英国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学界和业界的重大关注。本案在标准必要专利所致纠纷的典型范式内构建了诸如“FRAND禁令”等多项处理机制,为FRAND约束下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问题的处理提供了新的考量路径。然而,本案大胆创新之余也招致了例如管辖扩张和变相强制接受许可等诸多争议。本文旨在通过研析本案的具体操作,并反思由此折射出的此类纠纷的若干新的共性发展态势和存在的潜在隐患,进而思考我国在相关制度方面的选择及应对之策。

  • 标签: 标准必要专利 FRAND禁令 竞争抗辩 管辖扩张
  • 简介:马克主义大众化,贯穿于我们坚持和发展马克主义的全过程。我们应当按照马克主义大众化的要求,不断改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教学,使之更好地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 标签: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改革
  • 简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司在退出机制方面是否完全同一,又是否存在不同之处。这是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学校退出的主要问题。可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退出与民办非企业单位退出的制度设计比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退出与事业单位退出的制度设计比较、营利性民办学校退出与公司退出的制度设计比较等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就法律机制而言,要解决民办学校退出的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可从预防冲突、排除冲突和裁决冲突三方面着手。

  • 标签: 分类管理 民办学校退出 法律规制 文义解释
  • 简介:【裁判摘要】一、对于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教育部门许可并通过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民办学校,当事人以其系该民办学校的实际出资人为由诉请变更举办人身份的,属于行政许可范围,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二、对于经教育部门许可并通过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民办学校,当事人以其系该民办学校实际出资人为由诉请确认其出资份额的,因该类民办学校系公益性组织,对该类学校的出资在本质上属于向社会的捐赠,民办学校对于已投入的资产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且投入的财产终极归属于社会而非归属于出资人,故出资人对学校财产不具有财产权益,其要求确认出资份额的诉请没有法律上的财产权依据。

  • 标签: 进修学校 合同纠纷案 上海虹口区 《民办教育促进法》 法人财产权 民办学校
  • 简介:<正>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引起社会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在社会变革中,高等教育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角色分化,相应地举办权、管理权、办学权面临着重组和体制重建。与此同时,办学者(高等学校)内部,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也发生着分化,内部领导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学术管理体制也面临着整合和重组。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伴随着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高等学校内部领导体制与内部管理体制不分,高等学校的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往往交织在一起,政治

  • 标签: 权力配置 领导体制 内部管理体制 学术权力 校长负责制 办学者
  • 简介:教育的发展不仅取决于经济和技术的投入,还与基本的制度环境以及在这种制度环境中的政府作用发挥有关。近年来许多国家都在对政府职能进行检讨和反思,试图打破对政府的盲信,建立适应后工业社会和信息时代的后科层制行政模式,这一改革已成为全球性的现象,并形成了不同取向的改革思潮和改革模式。世界范围内发生的公共教育重建运动可以看成是上述政府职能改革的直接反映。这场运动强调学校自主权和家长、学生的选择权,试图通过某种市场化、民营化的形式,来打破公共教育的政府垄断,最终改善公共教育的绩效。

  • 标签: 政府机构改革 公共教育重建运动 改革思潮 改革模式
  • 简介:马克法律思想中的现代性逻辑是在"现实—人—自由"的关系性概念中检视其法律与社会理论的各种"建构性"预设的可能性。就其本质而言,马克法律思想中的现代性逻辑是联结西方现代性问题与后现代思潮的一个至关重要的"中介",它为理解马克法律与社会思想的论述提供了整体性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视野,为修补马克自身的"断裂"提供了可以理解的路径。

  • 标签: 马克思法律思想 “现实—人—自由” 现代性“传统” 后现代“变体”
  • 简介:省二中院自2009年7月113正式受理海南西部辖区行政诉讼案件以来,截止2013年12月20日,共受理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案件963宗,审结958宗。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我们对海南西部地区的行政执法情况有了比较详实的了解。为更好地预防和化解“官民”矛盾纠纷,我们以2012年以来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作为例证,总结归纳出辖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在行政执法和办案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借此与各级人民政府进行交流和探讨,以期达成共识,为海南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 标签: 行政案件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省 司法审查 行政诉讼案件 西部地区
  • 简介:从第三部门理论的视角出发,可以将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高等学校的公共性理解为非政府性、非市场性和自治性的有机结合。这种公共性的实现必须对原有的教育法律制度进行根本变革从而建立新型的法律保障机制。高等学校公共性的法律保障机制不仅应当包括高等学校与政府关系的法律调控机制,而且应当包括高等学校市场化行为的法律规制机制,以及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法律监督机制。

  • 标签: 公共性 市场化 政府与学校关系 办学自主权
  • 简介:根据加拿大《宪法》,教育由各省政府管理。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政府免费提供从幼儿园到中学毕业共14年教育。在省政府之下,有72个学校委员会管理着近5000所学校学校委员会具有法人地位,而学校则没有法人地位。安大略省《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委员会由省政府授权管理所属学校,学校委员会由地方选举的委员管理,享有一定的自治权。1997年的《改善教育质量法》和2000年的《教育责任法》扩大了省政府的权力,学校委员会失去了决定地方教育税的权力。近年来一些学校委员会的委员对自己失去权力感到不满,企图迫使省政府在教育财政方面让步,省政府则依法作出回应。随着社会的变化,学校委员会与省政府之间的关系在不断变化,这种关系如何继续变化最终取决于安大略省选民如何看待教育的重要性,以及他们如何看待应该由谁怎样管理教育。

  • 标签: 教育法律 教育财政 公平 学校委员会与政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