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中相同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在类似商品上.致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虽不突出使用,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名称特别是字号.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人身权.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商业标识,本质上属于财产权益。原企业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由其后企业承继的,字号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也由在后企业承继。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在后商标的使用侵犯在先字号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判决停止构成侵权的注册商标的使用。
简介: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只有实行法治的国家,才是一个有公信力的国家,才是能被人民信任的国家,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任何国家和社会都存在着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法治虽不能消灭冲突和矛盾,但它能通过有效的矛盾解决机制和法律途径,最大程度地将冲突和矛昏化解。法治能有效控制公权力的滥用。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公民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才能得到有效保障。法治是公民权利的守护者。在法治国家,公民的权利,尤其是基本权利,采用“法律保留”,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没有法律依据并通过正当程序,公民的权利不受限制和剥夺。法治是国家治理的理想方式。它让人们在规则中生活,让行为结果有预期并且可预期。法治有助于科学决策。法治保障民主决策、集体决策,从而实现科学决策。总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利国利民,有助于国家的稳定和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