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民族化的哲学范畴,“阴阳”是“贯穿中国文化的基本原则”。在此范畴统辖下,划归“阳”之系列的有天、父、雄、刚、上、动、大,划归“阴”之系列的有地、母、雌、柔、下、静、小。词序排列上。“阴阳”是先阴后阳,“乾坤”是先乾后坤;若对应使用,要么是以“阴阳”对“坤乾”,要么是以“乾坤”对“阳阴”,依此类推,方才合乎汉语表达习惯。譬如,《周易·说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阴阳——柔刚)《庄子·天道》:“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静动——阴阳)王弼《周易注·屯》:“阴求与阳,弱求于强,民思其主之时也。”(阴阳——弱强)诸如此类,都可谓是符合常规的“对位使用”。然而,与此相异的“错位使用”,在古籍里也常见。例如“天地有官,阴阳有藏”(《庄子·在宥》)、“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管子·四时》)、“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苟子·礼治》)、“推天地之精,运阴阳之类,以别顺逆之理”(《春秋繁露·阳尊阴卑》),等等,其中跟“阴阳”对举的都不是“地天”而是“天地”,这种现象值得学人注意。
简介:迄今中国境内至少发现有13件塞伊玛—图尔宾诺式倒钩铜矛,依据骹与叶结构的不同可分为A、B两型,与典型塞伊玛—图尔宾诺文化同类矛在形制特征上是有着一定的差别的。推测年代上属于齐家文化晚期及龙山文化末期阶段,绝对年代大概在公元前1800年~1600年之间。塞伊玛—图尔宾诺倒钩铜矛经天山北麓三大河流通道约公元前2000年左右进入新疆,向东传播,经河西走廊中转,以齐家文化为中介,逐渐作为文化因素的代表器物继续向东影响,北达晋陕高原包括鄂尔多斯地区,东南经关中以至中原腹地及丹江流域。中国境内发现的此类铜矛显然已不具有武器的功用,很可能属于仪礼用品。中原地区史前文化及社会对于传入的欧亚草原青铜文化并非简单的"拿来主义",而是创造性的发明了铸造"青铜容器"的技术,并把这类青铜容器加入了"礼制"的内涵,成就了辉煌的夏商周三代青铜礼乐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