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近,婚姻登记机关发现有人持假身份证和假户口簿办理婚姻登记的现象,这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为了杜绝这个"漏洞",笔者认为,将婚姻登记证件复印存档,十分必要。一、利于全面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件,实行婚检的提供婚前检查证明等。这些证明,后3项内容都已列入婚姻档案保管,而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只交给婚姻登记员查验一下,便退回当事人,没有在婚姻档案中保存。这一欠缺不仅给造假者提供了条件,也给后来查阅和审查婚姻档案证件带来困难。所以,将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保管,能更加严格和全面执行《条例》的规定。二、使婚姻档案更加规范和完善现在的婚姻档案,只保存婚姻登记申请表和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内容显得简单、贫乏。如果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存档案,不仅可以随时查阅核实当事人婚姻登记时的真实身份和婚姻状况,还可以进一步丰富婚姻档案内容,使之更加规范和完善。三、可以有效地防止违法婚姻婚姻登记时,由于只查验身份证和户口簿而不存档,这就难免给一些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如篡改当事人的姓名和婚姻状况,篡改出生年月,或采取...
简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企业会计人员在处理企业纳税事项时,经常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内容要求不尽一致,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处理的会计核算业务在纳税时需要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随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会计核算的处理在纳税时按税收法规调整的内容也在逐步增加。企业会计人员由此抱怨,我国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都是由政府制定并颁布的,两者之间为什么会不一致?他们进而认为这是因为制订会计制度与税务制度的政府部门不同所致,因而要求制定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的有关部门加强相互协调,使会计制度与税务制度能保持一致,减少企业会计在纳税工作中的调整。其实,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不一致是社会经济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不可能通过部门协调来解决,只能通过建立税务会计制度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问题的由来社会经济制度的变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和深化要求与此相联系的财税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与税务制度的逐步分离正是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和深化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国家作为企业的所有者不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