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2005年底以来,泰国一直深陷政治危机之中,到目前已经历了2006年9月和2014年5月两次政变。这两次政变深刻暴露出了公民社会和政治体制在政坛中的矛盾作用,其中尤以宪法与宪法法院最为突出。尽管人们普遍希望公民社会和宪制架构(constitutionalstructures)能够实现与选举授予权、问责制和政治权利密切相关的民主目标,但是人们在泰国所目睹的一切却与此有着天壤之别。公民社会和宪政的参与者一直为党派利益而非民主价值观所驱使。作为2006年和2014年两次政变的导火索,公民社会的各种势力强力动员起来,涌上曼谷街头,试图推翻民选政府。在此过程中,他们为军方实施干预提供了政治空间和合法性。宪法法院和宪法也在反民主活动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起草《2007年宪法》就是明摆着要削弱政党的势力,恢复机构割裂的格局,其终极目的是不让他信·西那瓦(ThaksinShinawatra)及其阵营重返政坛。宪法法院所宣布的许多判决也同样反映出政治利益,而非客观地依法办事。因此,泰国的民主政体是建立在流沙之上的:人们原本指望一些社会力量和社会制度可以巩固民主,但是事实表明,就连他们自己亦对其与民主的关系深感困惑。
简介:现代教育学应为“教育之学”,包括教育之事实与价值、科学和民主。教育之“logics”在历史上具有多元民主含义。杜威将教育之“logics”定义为教育之“科学”,是基于广义技术科学的教育理智方法,是事实与价值的实践性统一。它能够经受技术文化批判者们的诘难。由于杜威的教育科学与文化建构、社会性探究、民主共同体等具有内在一致性,所以杜威的教育科学能够开出教育民主,教育民主也依赖科学精神。杜威的教育民主蕴含个性、参与、合作、自由等精神,表现为言语民主、知识民主、方法民主和自由民主。杜威教育学的本真意义在于:教育学是根据参与者置身于其中的逐年变化的社会生活需要、问题和情况,去重新创造的东西。
简介:本文着重从方法论角度探讨深化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文化思想研究的若干问题,认为欲深化该研究,不仅需要重新审视和加强对新民主主义文化思想体系的内在结构、发展演变及其彼此之间的逻辑和历史关联的认知,还应该系统梳理其核心话语和概念的内涵,同时必须将该思想置于民主革命时期的全时段去考察,尤其不能只重其体系基本形成阶段,而忽略1940-1956年的发展时期;与此相一致,则不能不高度重视"集体智慧",即文化思想者主体的多元性尤其是普通文化工作者的贡献。此外,还应当注重将这一思想放到整个新民主主义理论体系自身演变和发展的总体脉络中去把握,并适度地把文化思想与实践途径结合起来加以考察。
简介:干部队伍是国家治理的主体。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以现代化的方式促进干部队伍治理能力的提升。扩大干部选任民主、提升民主质量,是推进干部队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夯实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体基础,必须在扩大干部选任民主的同时,着力提高干部选任的民主质量,努力实现干部选任民主的“质”与“量”的有机统一。为此,必须在干部选任的民主化进程中,促进“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优势互补,培育优质民主所需的社会资本,重视民主技术的应用和创新,优化民主程序、强化程序执行力,着力提高干部选任民主实践探索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