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治监督体系是一个由宪法监督为核心的,统摄执法监督体系、司法监督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等子体系所构成的严密的、完整的、动态的监督体系。这些子体系可归属到国家监督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执政党的权力监督体系范畴之下,具有集合性和整体性、严密性和有序性、复合性和多主体性、动态性和实践性等特征。探究社会主义法治监督体系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进路,既有助于社会主义法治监督的理论体系的构建,又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监督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动力。
简介: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深刻指明了党的政治建设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和作用。党的政治建设不是符号化的具体形态,而是具体生动的实践过程,它是以党性机制和作用机理为逻辑基础,对党的政治建设内容及其作用的高度概括。深度把握政治建设的科学内涵和战略地位,必须科学把握党的政治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探索出政治建设的具体实践路向。这不仅有助于深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而且为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使命提供根本保障。
简介:以大数据技术推动行政执法精细化是政府社会治理精细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行政执法精细化应以规范化为前提,致力于解决“粗放式”执法流弊。从大数据技术与行政执法精细化的逻辑关联来看,大数据资源与技术的应用可催化行政执法的精细化,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及精确度。从行政执法精细化的实践面向而言,大数据技术可应用于行政执法权限配置、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及监督等领域,促进行政执法裁量的趋标准化以及行政执法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从大数据技术实现行政执法精细化的科学进路而言,应树立理性利用而非全然依赖大数据的执法理念,铸造合理共享数据资源的客观条件,培育大数据复合型专业知识人才及完善与大数据技术开发应用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体系。
简介:作为行政诉权论的重要一环,行政诉权之本质既与诉讼目的息息相关,又对诉权内容及诉权要件产生直接影响。学理上,行政诉权之本质未能达成共识。各学说因诉讼目的论基础或研究视阈上的差异,仍缺乏统一评判标准。以法院的审查方式作为统一评判标准,可起到为各学说搭建共同对话平台的效果。根据法院在判断行政诉权要件时需以何种审查方式完成为标准,可将各诉权学说分别归入实质条件诉权说与形式条件诉权说两大阵营。因实质条件诉权说存在诉权认定结论与现实情况脱节、陷入未审先判的思维误区等缺陷,而形式条件诉权说则可确保诉权认定结论与现实情况相一致、切实化解“立案难”、强化客观法秩序维持之行政诉讼功能模式,故后者更可取。目前,形式条件诉权说阵营中的抽象诉权说、司法行为请求权说、宪法诉权说仍有不足,作为司法行为请求权说之修正版的“诉权层次论”应予提倡。
简介:中国能否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首先厘清理国家现代化的逻辑理路。从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视角来看,提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逻辑必然是为了回应传统公共管理范式与时代的不适、促使国家职能回归的必然要求、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与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要始终坚持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必须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到当代中国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是治理主体共识的缺失、既得利益集团的危害、精英的共谋,应对困境的基本路径是要重构政府、社会、公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