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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普价值”和“普世价值”两个概念应该明确区分;并非所有民族的所有文化都具有普遍适用的价值,适用性总是受到时代和民族的限制。同时,当今人类所普遍认同的一些“普世价值”诸如“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等等,其相互之间并不是完全并列的关系,而是存在着逻辑和层次的区分。

  • 标签: 中华文化 普适价值 普世价值
  • 简介:案情:1993年4月,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经大田县卫生局呈报,向三明市卫生局申请开办"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门诊部。"同年4月13日领取了三明市卫生局核准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门诊部隶属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1994年3月8日,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将该门诊部发包给原告吴某(中等学校医士专业毕业)经营,并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一年六个月;该校提供周转金和医疗器械给原告;承包期间原告吴某拥有分配自主权、人事管理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签订后,原告吴某利用该

  • 标签: 大田县 卫生局 进修学校 门诊部 三明市 医疗机构
  • 简介:侵权责任法中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争论焦点之一集中在物权请求权(或绝对权请求权)是否应当与侵权责任分离。一方面,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一项效力,从义务人的角度看,它并非仅是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因而物权请求权具有独立的必要,另一方面,为了给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法益提供防御性保护及多元化救济,诸如排除妨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等防御性责任应当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

  • 标签: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损害赔偿 物权请求权
  • 简介:本文通过比较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和印度等主要国家的司法员额结构,探讨诉讼、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数量关系及其所体现的一般司法规律,并和中国司法结构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指出中国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文章认为,中国司法结构存在“三少一多”的特点——诉讼少,律师少,法官人均案件少,法官多。在员额制改革过程中,不宜实行全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当地的案件数量适当配备法官职数,同时发展适当规模的律师队伍,让律师在法治进程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 标签: 司法员额制 人均诉讼量 案少人多 法官精英化
  • 简介:团体诉讼制度已成为各国保护集团性利益和社会公益的重要诉讼形式。从其诉权的基础来看,团体有可能基于自身之实体权利、法定诉讼担当、任意诉讼担当或者诉讼信托而享有诉讼实施权并成为格的当事人。团体基于何种根据提起诉讼,取决于纠纷的不同类型和各国的具体规定。

  • 标签: 团体诉讼 当事人适格 实体权利 法定诉讼担当 任意诉讼担当 诉讼信托
  • 简介:菲律宾单方就南海争议提起仲裁不具有主体格性。除开其诉求属于中国声明保留范围之内,菲律宾单方提起的仲裁程序未满足仲裁前置性条件;涉及岛礁主权归属争端;其诉请裁决“九段线”无效不仅有违时际法,更重要的是与其自身并不存在利害关系。

  • 标签: 菲律宾诉中国 南海争端 强制仲裁 主体适格性
  • 简介:环境民事公诉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一种司法救济形式。目前我国并无具体的环境民事公诉的规定,而环境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使各地检察机关和环保行政机关开始进行环境民事公诉的探索。这些探索获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也遇到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梳理和解决,很可能会使环境民事公诉陷入困境。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是通过立法明确环境民事公诉的格原告和诉权行使条件。检察机关、环保行政机关都具有提起环境民事公诉的诉讼资格,但考虑到我国司法权、行政权配置的状况和环境司法的要求,两者在诉权行使的顺位和要求上是有区别的。

  • 标签: 环境民事公诉 适格原告 检察机关 环保行政机关
  • 简介:嫖宿幼女罪从其设立之初到现在,经过十余年的司法检验,该罪不仅造成立法的自相矛盾,违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而且不能起到保护幼女身心健康的作用;所谓“嫖宿幼女”的行为可以通过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进行规制。虽然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案的司法处理具有法性,但是该罪在立法上不具有合理性且也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 标签: 嫖宿幼女 猥亵儿童罪 法条竞合
  • 简介:诉讼第三人制度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存在对接上的难题,需要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诉讼第三人标准不一、适用混乱的尴尬状况给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原告的确定造成了困难。结合"诉的利益"采取逆推逻辑,有助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格原告的认定。台湾地区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立法和研究均较早,可以提供有益的比照和参考。

  • 标签: 诉讼第三人 第三人撤销之诉 诉的利益 虚假诉讼 程序权保障
  • 简介:中国元文化是“道器并重”的文化,也即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文化。人类文化是多元的,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一定的普价值。但是,普价值并不平衡,各国所追求的应该是最符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那种文化。虽然文化互有差异,但其文化尊严是一样的。“全球化”应该首先让人类在那些共同的基本观念上达成共识,认识和遵守共同的道德和彼此间的“游戏”规则。

  • 标签: 中华文化 普适价值 中国元文化 文化差异
  • 简介:让与担保所起的主要作用是将抵押权的标的物范围扩大到动产之上,从而实现动产担保的非移转占有化以兼顾债权之确保的需求和担保提供人对担保物用益之需求.对于这一功能我国已经通过动产抵押制度得以实现,已经没有必要再进行重复的制度设计.让与担保的第二个功能是简化担保物权实现的程序降低交易成本,但是这一功能违反了担保法的基本精神--寻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从而违反正义观念,因为其实际上规避了流质禁止条款而对债务人形成压迫.让与担保的其他功能,则完全可以通过对现行担保方式进行一定程度之完善而得以实现,而物权法没有必要创设在我国根本没有根基的让与担保制度,否则只能是徒增麻烦而已.

  • 标签: 让与担保制度 物权法 应当 动产抵押制度 动产担保 制度设计
  • 简介: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是对传统的当事人格理论和制度的重大突破。新民事诉讼法确认非实体利害关系人具有作为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但并未明确规定哪些机关和组织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这有可能增大公益诉讼实际运作的难度。因此,明确公益诉讼启动主体就成为构建并运行该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诉讼信托的确立是公益诉讼当事人格之扩张的适当出路之一。

  • 标签: 公益诉讼 主体资格 当事人适格 诉讼信托
  • 简介:《民事诉讼法》修订之后,学界主流观点对于第56条第3款所确互的第三八撤销之诉程序能否适用持否定互场。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解释论和司法政策论的互场,以第三八撤销之诉是否存在格原告作为切入点对第36条第3款的司法适用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和论证。在全面评述我国第三人参加诉讼理论以及实务现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第三八撤销之诉原告格的正当性基础并结合案例进行类型化分析,同时,进一步强调应当以诉的利益和加重起诉条件限制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随意启动,防止滥用诉权行为的发生。

  •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原告适格 第三人 诉的利益 起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