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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着眼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为破解信访矛盾,积极展开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的实践探索,明确了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的性质、目的和原则;确定了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的范围、内容和操作流程等。通过该机制的全面推行,推动了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的提升,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效能。由于该机制是一种创新机制,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 标签: 检察机关 信访 风险评估 效能
  • 简介:科比镇环境侵权诉讼案是英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本案的审判一方面折射出英国环境诉讼的艰难和影响环境诉讼运行的诸多问题,另一方面也涉及民事诉讼证据的多途径搜集和专家证据的运用。该案不仅对改变我国环境诉讼审判方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而且对避免类似环境侵害的发生也具有教育和警示功能。

  • 标签: 环境诉讼 专家证据 土地改造修复 接近司法
  • 简介: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制度存在名实不副、合法性欠缺、保障机制不足、执行责任乏力等问题,不利于诉讼追求的公益目的的最终实现。美国公民诉讼中的禁令制度类型丰富、范围广泛,内容灵活,便于操作,并有良好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执行责任保障,效果良好。我国应借鉴美国经验,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探索禁令制度,弥补现行制度之不足。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民事责任 禁令 美国
  • 简介:环境侵权损害通常具有潜伏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其损害后果往往要经过较长的潜伏期才会显现出来。公司在存续期间的污染行为,其损害后果可能直到公司终止后才最终显现出来。为弥补环境受害人的损失,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在公司和社会两个层面建立公司终止后环境侵权责任承担机制。

  • 标签: 公司终止 环境侵权 责任承担
  • 简介:本文分析了欧盟传统消费者保护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在政策发展、价值追求、调整手段和关注角度等方面的矛盾与冲突,主张在可持续消费和生态公民的理念下重构消费者保护政策,将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纳入到欧盟消费者保护政策之中,并从政策目标、机构职能和消费者权利与义务等方面提出了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 标签: 消费者保护 环境保护 欧盟法 可持续消费 生态公民
  • 简介:在“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措施案”中,被诉的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措施明显违反了WTO义务,中国只有援引例外条款以证明措施的正当性。在此之前的“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否认了中国出口关税措施援引GATT第20条一般例外的权利,但其裁决理由是有问题的,在本案中我们应据理力争,以改变上诉机构在此问题上的态度。当然,即便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一样可以援引GATT第20条(b)款和(g)款,在满足援引的条件上却有一定的难度。中国援引GATT第21条安全例外有一定的法理依据,但在实践中困难重重。因此,中国败诉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该案败诉,对中国的稀土产业将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但也会对稀土等重要资源的养护和环境保护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 标签: 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措施案 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 GATT 一般例外 安全例外
  • 简介:出口退税是国家对出口货物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措施。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对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出口退税与海关管理密切相关。出口退税政策虽然主要由税务机关实施,但货物必须要在海关监管下实际出口后,

  • 标签: 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申报 案件 不实 持续健康发展 出口货物
  • 简介:对“投资”定义是国际投资仲裁实现管辖的基础,但其欠缺国际条约或国际习惯明确且一致的定义,因此仲裁庭在管辖中必须对此进行解释。自Fedax案与Salini案以来,仲裁庭运用多种方法解释投资,体现了投资定义扩张化趋势。投资定义扩张一方面反映了促进投资自由与保护私人财产的客观要求,但另一方面也产生负面影响,如对东道国外资管制造成冲击,便利外国投资者滥用投资仲裁乃至影响国际投资法治基础。中国作为接纳外资的传统大国与新兴投资大国,其对内经济管辖与对外投资利益等权益也会因“投资”扩张锋芒而受损。有鉴于此,有必要对国际仲裁实践中日益扩张的投资定义实现合理限制,从而实现东道国与投资者的共赢并维护中国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利益。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适格投资 定义扩张
  • 简介:在货物买卖中,货物的风险是指买卖合同订立后非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发生的意外毁损灭失的情况。而风险的转移即货物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直接涉及到买卖双方风险责任的承担,即若风险尚未转移,卖方仍有义务履行合同,标的物灭损时买方无支付货款的义务;反之,买方非但不能就灭损货物要求卖方重新交货或赔偿损失,还要履行付款义务。由是可见风险转移与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至于货物风险何时转移主要存在两种理论与实践:一是与所有权挂钩,一是以货物交付时间为准。但正如国际著名货物买毒法专家施

  • 标签: 货物买卖 卖方 订立 货物交付 履行合同 故意
  • 简介:传统的无效果无报酬原则已被各国普遍采用并成为国际海上救助法的基本原则.而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确立的无效果无报酬例外原则却引起了海运界和贸易界的极大关注,并对许多国家的海商法产生影响.本文试图就海上救助公约的重大发展、海上救助公约对中英海上救助法、共同海损制度等的重要影响分别予以分析论述,以便我们充分理解和正确适用国际救助公约和我国海上救助法.

  • 标签: 海上救助公约 无效果无报酬原则 国际海上救助法 救助标的 补偿标准
  • 简介: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与无罪推定原则、人权保障理念关系最为密切的"制度设计"之一。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细化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约束以及增加了保证金的确定和缴存机制,使取保候审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就司法实践反馈的相关情况看,取保候审的适用率在局部地区有着显著抬升,在调研的大部分地区则并无明显变化,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的现象只是稍有改观。

  • 标签: 非羁押 取保候审 影响性因素
  • 简介:宪法的价值能够影响到国有资产监管的原则、目标以及具体的法律和制度。国有资产监管要遵循法治原则,依法而为、有法必依,并防范人治思维。有限政府和权力制约原则是控制政府过度千预、促进企业自主经营的重要保障,也是降低代理成本的重要依赖。民主是国有资产监管的合法性来源之一,也是监管的重要方法。国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在宪法上的地位未必是平等的,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也应当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并接受市场竞争。

  • 标签: 宪法价值 法治 有限政府 民主 平等
  •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数字化交流模式越来越普遍,而诉讼领域也出现越来越多的电子证据。在美国,既有的传闻证据规则将大量有效的电子证据排除出外,导致案件裁断者失去了许多全面了解案情真实的机会。"电子传闻证据例外"(eHearsayException)的提出旨在解决这一问题,将有价值的可靠的电子传闻证据从带有偏见或内容模糊的电子证据中过滤出来,赋予其可采性。"电子传闻证据例外"以"最近获知例外"(StatementofRecentPerceptionException)为基础,将适用的对象限定为描述最近事项的、非基于诉讼目的的、非匿名的陈述。这一例外的创设能够有效促进三类传闻陈述(出庭证人的传闻陈述、不能出庭的被害人的传闻陈述、不能出庭的证人的传闻陈述)进入案件裁断者的考量视野。

  • 标签: 社交网站 数字化交流模式 最近获知例外 电子传闻证据例外
  • 简介: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研究普遍忽视了法院/法官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认知与态度,当前法院与法官普遍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持有保守与拒绝的态度,其原因在于法院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动力机制存在缺陷:法律依据不足、专门环境诉讼机制缺位,法院排斥群体性诉讼,环保法庭的制度突破难以获得法官群体的广泛认同。因此,必须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构建系统的环境诉讼机制体系、进行专业培训和环境问题的社会建构等几个方面开发与重塑法院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动力机制。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法院 动力机制 缺陷 重塑
  • 简介:环境权在环境法领域的相关研究中曾备受关注,但并未形成具有合理内涵与说服力的理论体系。民法领域将环境权作为一个后起的概念,重点在于以人格权为切入体现民法对环境问题的兼容,其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权利边界的相对性与不确定性是制约环境权理论发展的主要瓶颈因素,为解决该问题,应将容忍义务作为与环境权对应的义务范畴,并对传统民法理论中的容忍义务进行形式上的扩张与实质上的限缩。对容忍义务形式上的扩张,主要表现为容忍义务的主体扩展与价值转型,使其在适用范围上与环境权相匹配。对容忍义务实质上的限缩,主要是指将确定容忍义务限度的依据由发生物质性损害收缩至对精神层面环境审美诉求形成明确影响,并以此作为环境权权利边界的基本参照。

  • 标签: 环境权 容忍义务
  • 简介:贸易自由化对社会经济福利的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决定了两者协调的必要性。两者在终极目标和利益主体上存在着可协调性,协调贸易自由化与环境政策必须坚持共同的义务与责任原则、差别的义务与责任原则、适度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和环境政策的整体经济性原则。WTO贸易与环境政策的协调发展过度关注环境问题,以及协调机制的内在缺陷,阻碍了贸易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无益于以贸易方式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改革完善协调机制,实现WTO贸易与环境政策协调发展模式中“贸易导向”的自觉。

  • 标签: 贸易自由 环境政策 协调发展 WTO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法律作为人类社会的理性规范,是在人类社会进入了一定的历史阶段才产生的,根据某种论断,人类社会在未来的某一历史阶段也许不再需要法律规范的存在.果真如此的话,那么,法律规范就只能是人的创造物,是同人类的某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联系在一起的.这样看来,法律作为人类的创造物,是属于人类社会和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它的全部功用都在于调整人类的社会关系.

  • 标签: 环境法 法律规范 法律调整 调整对象 历史阶段 新思考
  • 简介:企业环境责任是当前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体,是环境污染治理的主要规制对象。其中,中小企业、困境中企业、跨国企业三类特殊防治主体的环境责任倍受关注,成为我国企业环境责任研究的新视角。在企业环境责任新发展的形势下,我国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防治主体的不同特点,创设和完善法律制度,同时企业自身也应当积极参与企业环境责任的承担。

  • 标签: 企业环境责任 特殊防治主体 法律规制
  • 简介:在没有环境权作为权利依据的情况下,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区域层次,人们常常援引生命权、健康权等若干人权条款来防控和应对环境滥用行为。环境权概念的诞生是环境问题出现以后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演进的必然结果,目前已有一系列国际环境法律文件对其做出了或直接或间接的规定,并出现了许多可贵的司法案例。对于环境利益的保护,环境权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工具。在环境权的侵权救济上,原告只需证明被告所涉的活动会对其生活环境环境品质造成不利影响即可,而不需证明对他们的健康或幸福造成了损害。当然,为了界定何为不健康的环境,作为原告的环境权人必须依靠国家机构设定的相应最低限值,如环境质量标准。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受害者不必等到污染活动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了现实损害,因为在某些场合这可能需要数年的时间。相反,只要有证据表明污染排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值,原告就可以采取行动,以阻止污染活动的继续和后续损害的发生。此外,以环境权为环境诉讼的请求权基础,还可以规避证明污染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经典'难题,事实上,这是具有长期性和累积性的污染致害证明上最困难的问题之一。然而,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环境权还面临诸多的理论难题:环境权究竟是一项什么权利,环境权与生命权、健康权之间有什么关系,如何认识和解决环境权与发展权之间的矛盾,可以用可持续发展权化解这一矛盾吗?……总之,通过环境权制度的创设,实现对环境受害者的有效保护,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 标签: 环境权 环境保护 人权 发展权 可持续发展 国际环境法
  • 简介: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对于中国古代法律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古代法律中的“十恶”重罪制度.以及关于死刑执行日期的限制,均受到佛教教义的直接影响。另外,佛教地狱、业镜、福报等观念,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及司法官。中国古代法律,从制度设计到司法实践,深深打上了佛教观念的烙印。从这里,我们深切感受到中华文明的包容性,感受到文化交融与制度进步的双重变奏。

  • 标签: 佛教观念 中国古代法律 十恶 业镜 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