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牢牢抓住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明责推动履责、以问责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成为普遍共识,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在使用问责这把利器时,出现了问责泛化、简单化、扩大化、随意化现象,偏离了问责制度安排的初衷,损害了问责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简介:摘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者作为股份制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层、核心管理层,掌握公司的重大决策权,且一并控制着公司同自身,或具有股权关系、业务合作关系等一系列关联方的交易,但其同时也有条件操作内幕交易等一系列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会严重破坏公司治理结构,并对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故而需要《公司法》对其行为进行规制、制约,以保证公司和债权人等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文章就新《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及管理者的义务、问责开展探讨,旨在为司法实践以及公司利益相关人提供法律普及、借鉴价值,真正发挥新《公司法》修订的目标,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等。
简介:地方政府间为达到资源优势的共享和资源劣势的互补,应形成一水平的合作治理关系,然却因本位主义、政党立场及缺乏信任而成效有限。笔者参考欧美公共事务相关课题领域之区域分析、项目分析、政策分析及1991至1998年于台湾高雄推动都市营销之经验等,及对应个体(个人)认知本质的判断与决策理论等,从多元社会观点切入对于个体认知及群体行为之观察,并涵盖载体存量之影响而成的PAM(PublicAffairsManagement)整合架构,此与Ostrom教授等发展之IAD(InstitutionalAnalysisandDevelopment)架构应可人体对应,本研究结合二者探讨台湾的问责性与跨域治理之条件检视与体制建构。
简介:以委托代理关系框架来定义公共危机事件中地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以问责和惯性为关键解释变量建立理论模型,形成了研究假设,并以2009--2011年97个公共危机案例数据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危机信息处于普遍的不公开状况,政府响应程度、危机事件级别、政府层级、地方政府既有透明度显著影响地方政府危机信息公开程度,上级是否介入、媒体关注度及危机事件类型对其影响不显著。结果表明问责和惯性是地方政府危机信息公开与否的主要激励来源,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信息环境变化并未对其产生实质影响。地方政府隐瞒危机事件信息的制度逻辑在于在上下分治的宏观治理结构中,就危机事件问责地方政府构成了中央政府分散执政风险的一种机制。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通过系统的定量研究为公共危机事件中地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提供理论解释。由于数据的限制,讨论并未涵盖自然灾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