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家基于人性趋利避害的假设,提出"以暴制恶"的治国路线,期求通过君主高度集权、以暴力控制群臣、役使全民而寻得"安定秩序".对君主不作任何伦理与理性的诉求,只以能否保证君主实现国家控制为惟一目的,强调君主必须集中全部权力以造势,以暴力作为最基本治理手段,首先以阴谋权术控制群臣,进而通过臣以严刑峻法控制民,建构金字塔式高度集中的权力格局."法治秩序"是君主专制秩序、绝对的人治秩序和恐怖秩序,是进入政治权力圈的士人为君主集权需要进行的功利主义精心设计.它完全排斥历史、理性、伦理的价值与依据,只要求以恶制恶方法的有效性,虽能收一时之效,却难得一世之功.
简介:<正>“纳甲”是两汉易学象数学的基础,特别是虞翻说《易》,更以“纳甲”为重要依据,贯串于《周易》六十四卦。尽管历代易学家对“纳甲”毁誉不一,但“纳甲”在汉代易学中,又确实占有重要地位,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因此要了解汉代易学,就不能不对两汉的“纳甲”说作必要的研究和探讨。为此笔者谈谈个人的浅见,就教于方家。“纳甲”说始于何时,众说不一,或论始于西汉京房,似不尽然。考之《周易》的卦爻辞:言“干支”的如《蛊》卦“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巽》卦“先庚三日,后庚三日”。《革》卦“已日乃孚”;言“方位”的如《坤》卦“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蹇》卦“利西南,不利东北”;言“时候”的如《小畜》卦《归妹》卦的“月几望”,《复》卦的“先王以至日闭关”等等。这说明以“干支”记时和东西方位之说,在我国已有悠久历史。据史书记载,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夏、商时期,我国先民已经注意到对天象的观测,并以太阳主阳属天,极以“天干”(甲、乙、丙、丁、
简介:<正>胡宏(公元?~1161年),字仁仲,福建崇安人,学者称五峰先生。为南宋初年著名理学家。和其父胡安国一起隐居湖南衡山,讲学著书,创立湖湘学派。胡宏的代表著作是《知言》。这部书是他“优游南山之下余二十年,玩心神明,不舍昼夜,力行所知,亲切至到”(张栻《胡子知言序》)而完成的。学术史家全祖望对胡宏的理学成就作出了很高的评价,他说:“中兴诸儒所造,莫出五峰之上。其所作《知言》,东莱以为过于《正蒙》,卒开湖湘之学统。”(《宋元学案·五峰学案》)胡宏到底留下了一些什么思想?这是一个需要作深入细致研究的问题。笔者在此只能对胡宏的理学思想作一粗略的勾勒。不当之处,祈望学界前辈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