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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成立受贿罪的法定构成要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职务”应作宽泛的理解,职务范围宜采“实际职权说”。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具体形式,应结合受贿罪的本质特征分析,只要是行为人的职务与行贿人的利益之间有某种制约关系,其收受他人财物与其职务有关联,就应当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作肯定性的认定。

  • 标签: 受贿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职务之便
  • 简介:国外“西部开发”成功的原因主要是国家借助私权制度,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市民社会及市民自身的智慧和创造力。联系市民社会理论,特别是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中国西部开发要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必须型塑中国及其西部地区的市民社会,必须完善中国的私权制度,以充分激励、发挥市民社会及市民在西部开发申的智慧和创造力。

  • 标签: 私法视野 西部开发之路径 市民社会 私权制度
  • 简介:在近代经学解体的过程中,陈黻宸不愿坐视经学消亡的命运,为了能够让经学在近代学术转型中争得一席之地,他采取了"去政治化"的方式,对经学进行重新阐发。一方面,结合时代需要,突出其实用性;另一方面,又通过梳理经学发展史,置辩于经学和经术,指出经学是专制政体的大劲敌,经术才是助益专制的工具,而两千年的经学发展史实际上是经术发展史,真正的经学并非是两千年专制统治的支柱。

  • 标签: 陈黻宸 经学 经术 “去政治化” 专制
  • 简介:举证责任可谓整个刑事证明的中心环节,举证责任之分配则是这一环节的核心问题,也是刑事实体规范落到实处的关键所在,这是平衡犯罪控制和人权保障两种价值观的重要工具。现行证据法规范对这一问题的原则性规定或使有些实体规范背离立

  • 标签: 刑事诉讼 被告 举证责任制度 无罪推定原则 犯罪构成
  • 简介:政府规制模式的转型是我国当代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从公权力到公共事务”以及“规制缓和与政府职能强化”标示着主体与行为的两种规制变迁路径。而法治水平作为行政法实施的动态亦可以被假设为一种创新标准,适用于社会管理创新的评价体系。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规制 自治 法治
  • 简介:固守法人概念、变革法人分类模式是我国《民法总则》法人制度的重要特点。其中,固守法人概念既是历史传承使然,亦是建立完整法人制度逻辑起点的需要。它蕴含的法律方法论的综合,是变革法人分类模式合理性分析的工具。《民法总则》采用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分类模式,具有完整的归纳与演绎的逻辑思维过程,传承了《民法通则》分类方法的基本思路,集合了30年来我国法人理论、立法和司法融会贯通的法律成果;而特别法人的一般性规定则是巧妙和睿智的安排。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分类方式蕴含在《民法总则》的条款里,仍然具有重大的意义。《民法总则》的法人分类模式是当下之最佳选择,其发展演变的趋势是更新涵义的社团与财团分类模式的采用。

  • 标签: 固守法人 变革法人 发展 演变
  • 简介:应美国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邀请,笔者于去年赴美访问了美国行政司法部门和教育科研机构等40余家单位,就美国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恐怖主义犯罪等问题进行了学术考察.重点访问了美国国务院国际麻醉品和法律执行局、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和海关管制局、美国联邦调查局亚洲犯罪处、美国毒品管制局等单位.加深了对美国行政司法制度和教育科研机构的了解,增长了理论素养,开阔了学术视野.

  • 标签: 美国联邦调查局 美国国土安全部 美国警察制度 美国华裔有组织犯罪 美国毒品犯罪
  • 简介:<正>一、“一国两法”理论的产生“一国两法”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国家,两种法律制度”。“一国两制”产生的时代背景,就是“一国两法”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一国两法”不是对社会常态的一般描述,而是“一国两制”的题中之义,并将于1997年和1999年以后成为我国的现实。国家主权不可分割,包括特别行政区在内我国任何一块领土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而特别行政区的治权却可以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特别行政区人民及其代表。人们平时所说的“港人治港”之类的话,就是主权与治权相对分离的通俗表述。法权的特征在于体制和法制。“一国两制”,是主权与

  • 标签: 政治法律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权力机关 法律体系 法学界
  • 简介: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模式和权限配置是否科学合理,与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能否协调发展关系密切,从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发展的视角来看,反垄断机构应采取法律执行与政策职能相统一的机构设置模式,应与产业监管机构共同行使政策管制行业的反垄断执法权,还应具有监督与竞争政策相悖的政府产业政策行为的权限。

  • 标签: 竞争政策 产业政策 反垄断执法机构
  • 简介:绑架行为一经完成,绑架罪就属于既遂,而不需要勒索财物行为的实施,更不需要勒索财物目的的实现,这是在绑架勒赎型犯罪之中学界的通说见解。尽管这一观点总体上是合理的,但是还需要细致的论证:在理论上,将绑架行为完成作为本罪的既遂标准需要确立若干的前提;在实践上,树立这一既遂标准也需要解决一些困惑。以刑法修正案七关于绑架罪的修改为参照,重新检视绑架罪的既遂标准,并且反思勒索行为完成说这种可能的学说的得失,使得通说的标准能够更为稳妥恰当,是本文的指向所在。

  • 标签: 绑架行为 得逞 复行为犯 主观的超过要素 勒索财物 犯罪中止
  • 简介:对于侵犯商业秘密入罪标准——"重大损失"的认定,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基本存在三种观点:一是以商业秘密本身的价值为准;二是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为标准;三是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的所获利润为认定标准。然而,通过分析不难看出,这三种认定标准在价值评判意义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从刑事法治主义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角度考虑,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之入罪标准"重大损失"的认定应该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作出涵盖多个影响因素的综合量化分析。

  • 标签: 重大损失 认定标准 综合量化分析
  • 简介:多边条约的缔约国作出保留的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的若干规定对其适用的法律效果。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作出的两项保留正体现了保留摒除、更改条约义务的作用。只有正确理解保留的法律效果,才能在是否要提出或撤销保留问题上作出正确的判断。

  • 标签: 保留 销售合同公约 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