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8年江阴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成立以来,累计接纳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获得认可的同时,实践中也暴露出设立观护基地、开展社会化帮教与矫治存在法律依据不足、运营方式单一制约发展等问题。问题的根源一方面在于我国少年司法体系不完善,另一方面在于观护基地运营模式不系统、不规范,定位不明,社会支持不充分。以"帮教、感化、挽救"的方针为基准,从少年司法的独立视角出发,分析国际条约、立法精神、法律原则,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有着法律依据与现实需求。以江阴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例,探析观护基地替代羁押措施、提供司法处理依据、预防再犯罪的功能,提出建立"政府支持、司法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观护基地工作模式。
简介:宪法中的“国家所有”条款至今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认真的分析,但实践中仅仅通过私法规制“国家所有权”已经难以回应现实的问题,已经有学者开始引入公物等概念,并建构宪法上的“国家所有权”,但这个分析是仓促的,而且在规范逻辑上难以成立。“国家所有”条款的宪法分析应该立足于现行的宪法体系,以宪法变迁为背景,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与社会现实,从而对“国有财产”的规范内涵进行诠释。“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在学界备受争论,对这一问题的解读同样需要上升至宪法层面,从而就“自然资源”进行宪法上的界定,并对“国家所有”所衍生的权利、义务进行分析。从宪法角度对“国家所有”条款进行规范分析的目的在于防止对“国家所有”的规制完全遁入私法,从而丢失公法上的监管与义务。
简介:高职《应用写作》课程要达到预期效果,在基于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在教学过程中应实现“四维向度”的拓展,教师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创新教学思路,使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测评手段,贴近高职学生素质教育的需要,结合专业的不同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因专业施教。唤起不同专业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进一步提高应用写作教学的课堂效率,实现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
简介:我国是《儿童权利公约》签约国,但儿童虐待问题仍未被建构成社会问题。十八大以来释放了儿童保护的积极信号,为受虐待儿童的社会工作干预提供了基础。在深圳市"儿童零暴力成长救助"项目中,采用文献法、参与观察法和访谈法,借助依恋理论视角,更好地理解家庭式虐待产生的问题及原因,关注受虐儿童与施暴者的互动关系,还有对儿童情绪、心理、人格的不利影响。在简述了开展项目的个案支援,发展性小组、社区宣教和多元化合作等实务工作中,会遭遇到文化、伦理、法律、经费的服务困境。社会工作作为服务型治理,通过政策倡导和提供具体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当前,社工要在政策上倡导《儿童福利条例》《反家暴法》《防治儿童虐待法》、配套制度、政府购买相关项目;在服务上普及社会反对儿童暴力意识和完善保护性与支持性社工专业服务。为受虐待儿童提供有效的社会工作干预,以期改善亲子关系,使儿童获得健康成长和丰富依恋理论在儿童保护社会工作领域的应用与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