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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增设“逃避债务”的必要性我国《刑法》对于公民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已有明确规定,但对公民的债权的保护却未作相应规定。然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人、财、物、技术、信息的流通与交换,却形成了大量的债权关系。那些客观上有履行能力但是主观上根本不想履行,或者口头上说履行、其真实意图却想永久拖欠,或者变卖,转让、隐匿、损毁财产而使实际履行不能等逃避债务的行为已非属民事责任范畴,其行为不单单侵犯了公民的债权,也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其行为的性质实际上已是犯罪。

  • 标签: 《刑法》 “逃避债务罪” 必要性 罪名 罪状 法定刑
  • 简介:(2)数行为在刑法上规定为一,但刑法条文却只将其规定为加重处罚的情节,(1)一行为在刑法上规定为一或处理时作为一的情况

  • 标签: 刑法罪 数规定 罪数
  • 简介:一个寒夜,3名歹徒把18岁的电工乌尔黑劫持到郊外的一片树林里,逼他脱光衣服后反绑在树上。歹徒逃走后,乌尔黑挣脱双手的捆绑,却解不开脚上的死结,只好并足跳到国道上求救。但来往车辆均无视而去,绝望的乌尔黑冻死在路旁。警方很快侦破此案。可在开庭审理时,被告席上却站着7个人,其中4个人虽与劫案无关,却与死者有牵连。根据国道自动记录器显示,他们都是在乌尔黑冻死前驾车经过呼救地点者。尽管他们极力为自己辩护,但法官最终还是判了他们“见死不救”

  • 标签: 歹徒 见死不救 开庭审理 死者 侦破 法官
  • 简介:案例中这样当场暴力胁迫取财的行为更符合抢劫的本质特征,认为抢劫中财物不包括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哪怕最轻微的暴力行为都要比胁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

  • 标签: 抢劫罪思考
  • 简介:<正>人类活动污染环境的后果又回害于人类的严酷现实,使刑法增设"污染环境"成为必要。1在外国刑法中,对危害环境犯罪的规定有四种方式。其一,修改刑法,增加危害环境章节。如1978年9月,联邦德国政府向联邦议院提交了一项刑法修正案——《环境犯罪惩治法案》,将各种危害环境归纳为7条,作为刑法的专门一章。其二,在刑法中规定一个条文概括有关情

  • 标签: 污染环境罪 环境犯罪 危害环境罪 刑法典 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法规
  • 简介:<正>关于通奸是否应规定为犯罪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争论很大,概括起来,不外乎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通奸是属于道德范畴,不能把通奸规定为犯罪;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忽视通奸对婚姻家庭的危害性,应规定为犯罪,以法律的手段予以制裁。笔者认为,从我国的司法实践和当前社会现状来看,刑法将之规定为犯罪是完全必要的。一、反对将通奸规定为犯罪是没有理论根据的(一)认为通奸是道德问题,应以道德规范加以调整,我国刑法不应将其规定为犯罪,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我们知道,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是相辅

  • 标签: 我国刑法 通奸罪 犯罪论 婚姻家庭 司法实践 理论根据
  • 简介:三是虽然把侵犯财产数额作为抢夺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行为人对所要抢夺的数额是否明知,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有的财物为数额较小或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

  • 标签: 客观方面 抢夺罪客观 浅论抢夺罪
  • 简介:<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的补充规定》对受贿的构成及其处罚作了具体的新规定,更为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当前受贿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为司法实践正确处理这类案件提供了法律准绳和尺度.本文仅就受贿主体方面的新的变化作一分析.

  • 标签: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补充规定 司法实践 全国人大常委会 犯罪活动
  • 简介:<正>我们认为,被告人夏翔的行为已构成强奸未遂。理由是:被告人夏翔主观上具有强奸的故意是显而易见的。在客观上,他脱光衣裤,手持凶器,裸身上床,应认为是已着手实施强奸犯罪,进入犯罪的实行阶段。只是由于他意志以外的原因(张某为男性),才未达到强奸的目的,这是强奸犯罪的未遂,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对象不能犯的未遂”,造成这种情况的是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刑法理论认为,这种错误不影响犯罪的构成,也就是说,仍按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客观上实

  • 标签: 未遂罪 被告人 夏翔 认识错误 强奸犯罪 犯罪对象
  • 简介:修订后的刑法保留传授犯罪方法的死刑也是不妥的,哪怕只有一次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也构成该,我国刑法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死刑与国际刑罚发展潮流极不相称

  • 标签: 传授犯罪 方法罪 法律思考
  • 简介:《刑法》将私分国有资产规定为单位犯罪,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数额较大国有资产的行为,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 标签: 国有资产罪 浅析私分 私分国有资产
  • 简介:笔者拜读了贵刊1994年第4期王才盛的《制造儿子被绑架假象,敲诈老子该定何?》一文后,认为被告人朱海章的行为不应定为诈骗,而应定为敲诈勒索。一、被告人朱海章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的客观方面的特征,不应定为诈骗。从表面上来看,被告人朱海章的行为似乎完全符合诈骗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骗取方法是虚构事实和隐瞒事实真相。3、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但是其客观方面所指的“虚构事实”是指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从而使财产所有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而“自愿地交出财物。其所虚构的事实

  • 标签: 被害人 敲诈勒索罪 诈骗罪 客观方面 被告人 公私财物
  • 简介:如果被告人甲没有撇开受害人丙,那么甲的行为性质就不会由敲诈勒索向绑架转化,且在被告人甲和第三人丁的意识中未形成──如不就范

  • 标签: 定敲诈勒索罪 应定
  • 简介: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但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为其谋取正当利益的行为则可以构成受贿

  • 标签: 行贿罪问题 问题思考
  • 简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涌现出许多金融业务犯罪活动。为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打击金融业务犯罪活动,刑法设立了贷款诈骗。但是我国贷款诈骗并采将单位纳入犯罪主体,这将不利于在当今社会国家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因此在贷款诈骗的犯罪主体应当包括单位。

  • 标签: 贷款诈骗 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单位
  • 简介:  应该被规定为犯罪的社会行为刑法没有将其规定为犯罪,我们在犯罪学研究中使用的犯罪概念应该是刑法意义上的犯罪概念,  犯罪规定的依据  哪些人的哪些社会行为是犯罪

  • 标签: 从刑罪 同源犯罪 犯罪防控
  • 简介:近年受贿案件的增长速度及案值之大令人震惊,成为反腐败斗争中的一大难点。而如何认定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与职务行为有关?如果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了财物却没有为行贿人谋利益是否不符合受贿的法定构成?“贪赃不枉法”是比贪赃枉法更加无道的行为,法律如何将之纳入惩治网中?这些重要环节长期以来缺乏明确一致的标准,需要理论研究者探索可操作的认定方法,并以此指导立法。

  • 标签: 权钱交易 权权交换 社会相当性 职务因素 职权作用
  • 简介:本文就诈骗中欺骗行为的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欺骗行为的实质在于使受骗者陷入或继续维持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并进而处分财产;欺骗行为既包括就过去或现在的事实进行欺骗,也包括就将来的事实进行欺骗,还包括就价值判断进行欺骗;欺骗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欺骗行为既可以表现为使他人陷入错误,也可以表现为在他人已经陷入错误的情况下,使他人继续维持错误;欺骗行为必须达到足以使一般人陷入或者维持错误的程度.

  • 标签: 欺骗行为 诈骗罪 争议问题 认识错误 价值判断 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