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本人莫少仪1998年8月毕业于广东省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于2003年一直在高要区房产管理局档案室工作,虽然不是学习档案专业,但做一行爱一行,不断在工作中加强档案专业知识的学习,使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得以顺利开展。2016年6月高要区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本人调到了现工作单位高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仍然是负责档案室档案管理查询等工作。成立前所有的房屋、土地等登记档案仍然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管理归档的。随着不动产档案量的日益增加、庞大的日常业务需要井井有条的档案管理,才能为各种类型的业务快速、准确地提供与实际相符的档案利用证明材料,因此,信息化环境下不动产的档案管理与服务利用显得日益重要。本文通过分析不动产档案的特点,针对不动产档案的管理、利用方式及途经进行探讨,并以通过阐述充分发挥不动产档案的利用价值,使之产生广泛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简介:摘要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并相继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将大数据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不动产登记工作属于一项社会基础性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人民福祉,社会各界既高度关注,也寄予厚望。并且按照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将全面实现全国各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工作,积极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在此背景下,依托全国四级联网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在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共享与传送的前提下,开展不动产登记大数据研究与实践应用,对海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挖掘和人工智能加工,能够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大数据的资源资产属性,将会创造出意想不到的价值,尤其对促进政府及部门科学决策,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简介:摘要:基于历史原因和不动产登记不够完整的情形下,我国还未确立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制度,但是为了保护善意买受人在登记权利状态和真实权利状态不一致时,我国《物权法》第106条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以解决该情况下,不动产的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