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有住所,公司住所应当在营业执照上载明,公司住所发生变更前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换领营业执照,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乃至罚款。(新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均有规定)。但有的公司虽然营业执照没有吊销,但按照工商登记资料却无法找到相应公司的机关、人员和财产。有的公司被工商登记机关吊销了营业执照,但不进行正常的清算,按照原工商登记资料也无法找到相应公司的机关、人员和财产。学界把这两种现象形象地称为“公司下落不明”。

  • 标签: 《公司法》 下落不明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营业执照 登记机关 变更登记
  • 简介:公司是一个经济性组织,应始终将营利放在首位: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认识到在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公司也应兼顾对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承担的社会责任,但这仅构成公司的道德责任。公司法中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为提倡性规范,即使违反,公司也不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 标签: 承担 公司法 法律责任 道德责任 公司社会责任 违反
  • 简介:邯郸市富隆建筑有限公司是国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2003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6年增加了市政工程施工资质。公司可承建不同结构,不同装饰风格的工业、

  • 标签: 邯郸市 公司 建筑 有限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ISO9001
  • 简介:当今世界经济体系在现代科技革命的推动下正发生着人类有史以来最为迅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本文从现代科技革命引起的社会经济变革入手,基于国际采购模式的国家区分理论,分析了利用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对制定公司资源战略的重要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 标签: 公司资源战略 科技体制 国际采购模式 经济全球化 人力投资 企业管理
  • 简介:在我国,要保证国有公司董事会独立,就必须厘清董事会与国资委、党委会以及经理层的关系。具体而言,国资委应将本属于董事会之权力归还于董事会,同时恢复监管者本色,增强对国有公司董事会履职状况的监督;党委会应在尊重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上,切实实现全面性功能向政治性功能的转换;为防止经理层对董事会的“反控制”,同时遏制国有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应重塑经理层的辅助执行机构定位,强化其对董事会负责的理念。

  • 标签: 国有公司 董事会 国资委 党委会 经理层
  • 简介:我国《公司法》第76条关于'股权继承'的规定,结束了我国股权继承方面的立法空白,使股权继承成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然而,关于股权继承仍有诸多争议与探讨。通过对股权的性质分析,得出股权具有财产属性因而可以继承这一结论;通过对域外股权继承立法的考察,得出许多国家立法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继承人股东资格取得这一结论;建议立法上应对股东职务身份能否继承、继承人是否应受行为能力的限制、胎儿股东资格继承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实务中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 标签: 股权继承 股东资格 分析 探讨
  • 简介:根据现行《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同时随着股东有限责任、法人人格独立、公司资本三原则的弱化,再加之我国对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的法律规范体系并不完善,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现实意义、法律意义、制度意义三个方面旨在对公司债权人保护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 标签: 公司债权人 保护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管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转换股份及其相关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以下统称发行人),在境内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 标签: 公司债券的发行 可转换公司 债券管理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 证券交易所
  • 简介:【裁判摘要】根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上市公司名义实施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人造成损失,投资人只起诉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应当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实际控制人追偿。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不予纠正或者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构成共同侵权,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必须以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为依据。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公布之日起算。

  • 标签: 大庆联谊 虚假陈述行为 上市公司 证券公司 投资人 赔偿案件
  • 简介:2000年7—8月,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纺织公司)作为卖方,与国外K公司签订了男、女生校服各20万套的售货确认书,嗣后收到4份不可撤销可转让信用证。为履行协议,浙江纺织公司向国内9家厂商全额支付货款后,收购来男生校服86900套、女生校服34500套,

  • 标签: 海运公司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纺织品 浙江省 无单放货 纠纷案
  • 简介:公司承包经营是当事人选择的一种公司经营方式,是股东关于公司营运所作出的制度选择和安排。在宴践中依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多种形式。对于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效力的认定,不能一慨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怛无论何种承包形式,只要法律未予禁止,不违反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不侵害他人利益,就没有理由加以否定和排斥,应认定合法有效并赋予诉争当事人以原告资格。

  • 标签: 承包经营 合同效力 合同纠纷案 公司 公共利益 经营方式
  • 简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公司滥用法人人格和有限责任的法律责任,应综合多种因素作出判断。在实践中,公司设立的背景,公司的股东、控制人以及主要财务人员的情况,该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以及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的交易目的,公司的纳税情况以及具体债权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时的背景情况和履行情况等因素,均应纳入考察范围。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责任 民间借贷 纠纷案 工贸 南通
  • 简介:经过半年多的筹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研究生法学》编辑部承办的"切问近思"青年论坛第1期在研究生院图书馆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切问近思"青年论坛是《研究生法学》编辑部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支持下精心打造的特色论坛。"切问近思"源于《论语》:"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寓意本论坛将立足于社会现实,深度剖析学界前沿热点,以优秀博士生、硕士生与知名专家学者的对话为组织形式,给予青年学生展示自身研究成果的平台与机会,促进学术理论的深化探索与社会问题的深度解读。《研究生法学》杂志将同步设定专栏,发布论坛讨论成果。首期论坛的主题为"《公司法》解释(三)相关问题探讨",我们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虞政平法官、公司法专家赵旭东教授以及王涌教授作为我们的主讲嘉宾。作为"切问近思"青年论坛的特色,除了邀请专家学者作为论坛的嘉宾之外,研究生的参与也是论坛的重头戏。本期报告中,两位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岳洋、刘斌与三位专家老师共同讨论,并作了富有启发意义的主题发言。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持这一特色,让师生互动在"台上"展开。"切问近思"青年论坛将不仅仅是聆听大师智慧的地方,也是青年学子展示其新锐力量的平台,让我们共同期待。

  • 标签: 《公司法》 青年论坛 中国政法大学 研究生院 专家学者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鉴于被告方数个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其在各企业法人中的法定职权与义务基本相同,故在向被告方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仅送达至其中一个企业法人,并通过该企业法人向被告方其他企业法人转交或者留置送达的做法,并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属于审判程序违法。

  • 标签: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案 昆明 办事处 酒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