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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华侨的合法与正当权益,这些权益不仅包括华侨在中国境内的权益,也包括在中国境外的权益。但是,现有法律制度偏重对华侨境内利益的保护,而对境外利益尤其是投资利益的保护比较欠缺。本文从一个新的视角对我国国内立法和加入的国际投资规则对华侨境外投资利益的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华侨境外投资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 标签: 华侨 境外投资 双边投资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
  • 简介:本文阐明了在电信和能源经济领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卡特尔法与管制法之间的关系,进而提出下列观点,即去管制化对市场和竞争均可能有益。管制法既是公法也是私法,其规则不同于卡特尔法。在讨论网络行业的管制问题时,必须首先明确卡特尔法与管制法的关系。鉴于网络行业的特殊性,本文回答了网络行业的规制究竟是过渡措施还是国家的长期任务这一核心问题。

  • 标签: 卡特尔法 管制法 网络行业 去管制化
  • 简介: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病患实施非正常医疗行为,对患者疾病的治疗使用了过度的医疗手段从而导致诊治费用超过了患者诊治所需的费用的行为称为过度医疗。文章首先阐述了过度医疗行为的法律内涵,即从法律意义上讲,过度医疗是一种对患者的欺骗对患者的知情权造成了侵权。其次,描述了过度医疗侵权行为及其法律特征和其主要表现。最后,从立法、司法、非诉讼规制等方面论述了过度医疗的法律规制

  • 标签: 过度医疗 过度医疗侵权行为 法律规制
  • 简介: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可能意味着接受长期情感投资,进而演化为受贿罪。腐败犯罪的刑事政策和司法实践的紧迫需要要求对此进行刑法规制。然而非法收受礼金与正常人情往来难以界定,"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成为入刑的现实障碍。通过分析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比较收受礼金行为与受贿行为,宜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转而升格为加重处罚情节加以规制

  • 标签: 收受礼金 为他人谋取利益 受贿罪
  • 简介:中央银行通过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来行使宏观调控权,但对如何制约这项权力,现行法律设计甚少.鉴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是一项复杂变幻且专业极强的活动,以实体规范欲调控每一细节根本无法实现,必然要给予作为调控主体的中央银行较大的裁量空间.程序规范具有补足实体规范之缺陷、引导市场主体朝向调控目标行为以及遏制调控主体不当行为的特殊价值.为此,设置相应的程序规范来对中央银行实施宏观调控予以正当规制是较优的选择.

  • 标签: 程序规范 中央银行 宏观调控 货币政策
  • 简介:网络交易信用炒作行为在法律性质上主要表现为对消费的欺诈侵权,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违约和对正常网络交易主体的不正当竞争,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目前尚不能用非法经营罪对其进行规制。通过修改完善前置性法律,颁布司法解释或修订刑法的方式将信用炒作行为作为新的违法类型纳入刑法评价范围是理想的规制路径。

  • 标签: 网络交易 信用炒作 非法经营罪 刑法规制
  • 简介:激励性规制理论以信息不对称为立论前提,在传统规制失灵的背景下,借助于新兴的机制设计理论的有关原理,通过设计诱使企业说真话的激励规制合同,来提高规制的效率,成为目前各国经济性规制改革的趋势。

  • 标签: 激励性规制理论 信息不对称 传统规制失灵
  • 简介:控股权溢价(ControlPremium)一词来源于美国法,主要指控股权所带来的高于一般股权的收益。各国公司法对于静态的控股权私利的关注都是足够的,利用控股权获得私利的行为,如控股股东的自我交易、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等,都属于传统公司法中股东忠实义务的调整范畴。美国法上,违反股东忠实义务的利用控股权获取私利的行为,根据SinclairOil案所确立的规则。

  • 标签: 股权交易 股权溢价 法律规制 控股股东 忠实义务 控股权
  • 简介:面对我国经济领域已持续几年的内需不足现象,理论界大多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思考问题和寻求对策.但是,近年来国家针对内需不足所采取的财政、金融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未能取得显著效果.例如,尽管连续七次降低储蓄利率并开征利息

  • 标签: 市场规制法 内需不足 消费者 行政垄断 反垄断 证券市场
  • 简介:毒驾问题是继醉驾问题后又一个公共话题。在未经由行政法规制而将毒驾直接入刑的做法是与现代刑法谦抑主义相悖的,基于此,我国毒驾规制采用行政规制手段,并体现在事先性驾驶禁止的法规范之中。这种"以权利换管理"的规制模式直接违反我国《禁毒法》的相应规定,且对毒驾问题采用行政事先审查办法予以解决,这不符合行政许可的一般法理,也不符合实践的发展需要。因此,毒驾规制的重心应当实现从行政事先强制性禁止向事后的行政严惩转变。

  • 标签: 毒驾规制 驾驶资格 事先禁止 事后追惩
  • 简介: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下,全国人民的生活呈现出一幅蒸蒸日上的状态,在满足最基础的温饱问题上,更多的开始追求生活质量的提高,尤其是在户外出行方面,越来越多的家庭购买了小汽车,虽然提升了生活出行的便利性,但是也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酒驾、醉驾事故的发生频率提升很快,但是我国针对醉酒驾车的相关刑事法规却过于粗略,造成了更多的交通肇事行为,对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混乱。

  • 标签: 醉酒驾车 交通运输 刑事法规 肇事行为 社会稳定性
  • 简介:近两年行政垄断案件突然频发;新《反垄断法》修订工作中行政垄断是当中重点之一;有学者对行政垄断的范围提出质疑。2015年生效的新《行政诉讼法》将“抽象性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抽象性行政垄断也因此进入司法审查的视野。但目前我国行政垄断法律责任规定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追责主体和权限设计不合理、抽象性行政垄断行为未全部纳入司法审查,以及行政垄断受害人没有获得赔偿的救济途径等。这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行政垄断及其反垄断法规制

  • 标签: 行政垄断 反垄断法 行政垄断行为
  • 简介:民事错诉是一种特殊的侵权。随着民事案件数量的迅速增加,民事错诉不断显现,对社会的危害也越来越大,抑制错诉刻不容缓。我国理论界关于错诉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立法上也没有设立民事错诉责任制度,关于错诉认定及处罚无法可依,司法实践中对很多错诉行为无可奈何,严重的损害了司法的公平和权威。研究错诉的认定和规制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 标签: 错诉 侵权 规制
  • 简介: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期限制度,制定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渡时期,实行于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再加之劳动力市场的严重供大于求的现状和劳动力市场组织作用的欠缺,劳动合同期限制度本身的缺陷在实践中显现了出来,造成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因此,应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成熟立法经验重构劳动合同期限制度,严格限制定期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续订次数进行限制,完善劳动合同解雇保护制度。

  • 标签: 定期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制度重构
  • 简介:司法机关的“立法权”是一种重要的权利。这一问题没有引起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的注意。司法机关的“立法权”不同于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权利。近几年来,我国司法机关根据司法管理的需要,行使了“司法立法权”,制定了一大批司法方面的法规。

  • 标签: 司法机关 立法权 中国 制定权 司法法规 司法解释
  • 简介:现行劳动法对劳动兼职的限制,不仅与劳动力市场对人力资源的灵活化配置要求相悖,也难以从一仆不事二主的雇员忠诚理念,或诚实信用原则下的合同附随义务负担中得出具有信服力的解释。市场经济下,作为劳动力资源载体的劳动应享有兼职的权利。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基于诚信原则而非基于主仆关系或隶属关系,对用人单位负有忠实义务,但该义务范围不宜扩张。兼职应以不过分减损劳动力,影响劳动本职工作的完成为限。不当兼职的,不宜作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或对兼职单位予以追责。对不当兼职惩戒时,应酌量劳动的过错程度,并遵循正当程序,以防权利滥用。竞业禁止的适用不宜扩大至普通劳动,或将兼职视同竞业。劳动兼职时,对用人单位、兼职单位应履行及时通知或告知义务。应将兼职形成的法律关系纳入劳动法调整,并以部分工时立法改造现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作为规制兼职劳动的路径选择。

  • 标签: 兼职 忠实义务 竞业禁止 非全日制用工 部分工时
  • 简介:一、何谓“私服”关于“私服”,日前在我国尚无法律意义上的权威解释,唯一可循的是我国新闻出版总署等五家单位于2003年12月28门联合颁布的《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其中对“私服”、“外挂”违法行为定义为:是指未经网络游戏软件著作权人或其授权的网络游戏软件运营商的许可或授权,破坏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

  • 标签: “私服” 刑法规制 新闻出版总署 网络游戏软件 软件著作权人 查处
  • 简介:<正>目次一、引论二、反垄断法对跨国并购适用的标准三、对垄断性跨国并购的规制四、对我国利用反垄断法规制跨国并购的思考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跨国并购的风潮。这次并购风潮与19世纪末发生于美国的并购有一些类似之处,比如都受到重大技术进步、并购的新融资方式以及管制变化的影响等。但这次并购具有国际性,主体多是跨国公司。正如美国国内的并购风潮有助于形成全国商品和服务市场及生产体系、为公司提供了统一的全国统一市场一样,这次的跨国并购风潮进一步加强

  • 标签: 反垄断法规 跨国并购 域外适用 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法律 竞争法
  • 简介:规制法治化是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必要前提,以事业法和反垄断法规制为其主要内容。事业法规制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制、价格规制、互联互通与接入费规制、禁止交叉补贴与普遍服务规制、不对称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涵盖在位生产、潜在竞争、交易和消费的福利在内的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均衡;反垄断法规制包括滥用网络优势行为规制、合并与拆分规制、联合限制竞争规制、行政垄断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有限竞争自由→适度竞争自由→充分竞争自由”的发展。就法律位阶体系而言,反垄断法应为“基本法律”,而事业法为“非基本法律”,反垄断法应优于事业法。

  • 标签: 网络型公用企业 竞争 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