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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苏州律元律师事务所前身为苏州市法律顾问处、苏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为苏州地区历史悠久的、有一定规模基础的国资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55年。现拥有一支以中高级复合型专业律师为骨干的律师队伍,执业律师和工作人员51人,设吴江分所和8个业务部、办事处,与国务院台办、司法部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华海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与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和港台地区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互惠委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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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为了检查、了解法律系八六级学员的学习情况,决定抽查部分学员的作业。现将学号及其要答的问题公布如下。被抽查的学员,按指定课程的思考题做好作业(要在理解基础上做作业,不要照抄答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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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何俊,高级律师,男,32岁,1987年7月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苏州律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具备证券律师、企业股份制改造律师、产权界定律师、市仲裁委仲裁员、市商品期货仲裁委仲裁员等专业资格,又经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和辩护律师高级培训

  • 标签: 咨询台 定作物 质量异议 加工承揽合同 钢材 合伙企业
  • 简介:<正>何俊,高级律师,男,32岁,1987年7月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苏州律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具备证券律师、企业股份制改造律师、产权界定律师、市仲裁委仲裁员、市商品期货仲裁委仲裁员等专业资格,又经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和辩护律师高级培训班培训,派赴美国国际律师事务所进修实习。兼任国务院台办、司法部“海促会”常务理事、省律协涉外业务委员会委员、市律协理事、市股份制经济研究会理事、市律师系列中评委委员等社会职务。参与编撰律师著作《最新涉外经济贸易法律实务全书》(新华出版社版)、《中国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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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何俊,高级律师,男,32岁,1987年7月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苏州律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具备证券律师、企业股份制改造律师、产权界定律师、市仲裁委仲裁员、市商品期货仲裁委仲裁员等专业资格,又经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和辩护律师高级培训班培训,派赴美国国际律师事务所进修实习。兼任国务院台办司法部“海促会”常务理事、省律协涉外业务委员会委员、市律协理事、市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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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玉琴等人的法律难题"归结到一点,就是如何保护林木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问题.要切实保护玉琴等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由国家针对玉琴等人的投入和牺牲,在林木的经济价值之上、生态价值之下,确定一个适当的数额对他们进行补偿.除此之外,诸如"砍伐方案"、"购买方案"、"补助方案"、"奖励方案"等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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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分析比较了、港、澳与大陆的刑罚目的,指出了其相同点和区别,即都认为刑罚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但香港的刑罚目的还包括惩罚、教正等内容,澳门的刑罚目的则充分吸收了新社会防卫论精神,体现了国际刑罚的发展趋势,大陆与台湾的刑罚目的较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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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海峡彼岸的台湾岛与福建省泉州市有久远的历史渊源,台湾人口中泉州籍人占44.89%。近些年来.两地民间交往、婚姻缔结、文化交流、社团互访、投资贸易等活动日益频繁,衍生大量的法律事务与法律问题,笔者仅就涉法律服务中碰到的若干问题谈谈粗浅的看法。一、台资企业法律适用上的特殊性为律师实务提出了特殊要求1988年7月3日发布施行的《国务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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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爱丁堡大学民法教授阿·沃森在其《法律移植:比较法的方法》(LegalTransplants:AnApproachtoComparativeLaw,佛吉尼亚大学出版社,1974年版)一书中试图证实比较法是一门学科。沃森教授提出:"比较法是研究有关法律的本质,特别是有关法律发展的本质的学科。"其主要功能在于使人了解"决定法律发展进程的独特因素。"然而,研究十六世纪在鲁瑞斯坦(本文作者杜撰的国家)以特殊形式出现的独特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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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自首作为量刑的重要环节,其功能定位在于准确量刑而非简单的从宽处罚,因而其作用的发挥受到量刑原则的制约与量刑目的的指引。自首从宽的依据在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减小,更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因而自首情节不必然带来从宽处罚的效果,亦不是死刑案件中的免死金牌。实践中,确定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是否可以从宽处罚时,应将被告人的客观罪行作为判断基础,进而实质考察被告人人身危险性是否降低、主观恶性是否减小,排除不应当、不足以从宽处罚的情形,以确保罪刑相适应,正确理解并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标签: 自首 不从宽处罚 人身危险性 罪刑相适应
  • 简介:本文主要探讨巴迪欧的事件哲学中的基本概念和核心命题,以此揭示事件哲学的理论基础。巴迪欧认为,事件主要存在于事件场所,事件场所部分处于情境中。海德格尔追求的存在之真理及其场域是普遍的、稳定的和常规的,而与之相对立的是特殊的、不稳定的和非常规的,巴迪欧将这种非常规的多元称为事件场所。巴迪欧将集合(情境)与幂集(情境状态)之间的差异,融入对存在的理解中,并根据存在在情境与情境状态中的表现与再现的形式不同,将其分为常态、赘生物与奇点三种类型。奇点反对赘生物和常态,它可以被表现却不能被再现,它属于情境,是一种元素,而作为子集不能被再现于情境状态中。它是历史存在的本质属性,尤其是事件场所的本质属性。事件场所与情境中的奇点,即独特的多元密不可分。但不是所有的情境中都能够有事件场所,巴迪欧将情境分为自然情境、中立情境和历史情境三种类型,只有在不稳定的历史情境中,事件才有可能显现。事件由其所在的事件场所与自身共同构成,它是不可在情境中显现的元素,但又超越了情境中的运算方式,虽不能被计为一,但也不能归为零,它呈现出一种“超一”的姿态,与情境相关却超越了情境,而这一切构成了具有独特性质的事件。事件是真理的起点。真理是情境的无穷子集,包含着无穷无尽的踪迹。真理是难以察觉的,它在知识里凿洞。巴迪欧借助保罗·科恩的数学概念“脱殊”,说明真理是被假设完整的脱殊忠诚程序所积极调查的那些项的再集合。真理不符合语法规则,正如事件不符合情境规则一样。他还借用科恩的“力迫”证明法,证明真理的存在。他将真理的生成绘成一幅复杂的“存在的十字架”图式,以此描述真理生成的脱殊途径。这是一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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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汉代和北魏的石刻画像中描绘的丁侍亲传说有侍奉母亲和父亲两种,而侍奉父亲在早,侍母为后出;名字有丁和丁父两称,又实为一人。到北朝时期,侍奉母亲的丁又变成女性,丁的丁表示身份,就是汉代的丁奴婢。《木兰诗》的传说由此产生,诗歌的写作时间也就应该在北魏时期。在文化层面上,故事由孝提升到了忠,最后成为忠孝两全统一的典范。后来木兰为了体现性别差异又变成了花木兰,花木兰就是木兰。元代以后,丁是二十四孝之一的主角,孝顺侍奉的对象不再为一个人,而是父母双亲,一事分合变化凡三次。

  • 标签: 古代石刻 丁兰 孝道 木兰诗
  • 简介:本文试图从学校电视的特征、历史发展、职能等方面的分析q-,阐述学校电视在学生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种地位和作用集中体现在加强学校宣传、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辅助文化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素质等几大方面。

  • 标签: 学校电视台 学生素质教育 地位和作用
  • 简介:长期以来,大陆缺乏系统、独立的区际冲突规范,造成涉民商事案件的准据法确定成为司法难题。随着两岸政治、经贸关系取得重大发展,加快制定涉区际冲突规范成为司法实践的迫切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率先在司法层面确立了涉冲突规范的体系,突破了诸多法律难点,但也尚有一些局限。总体上看,涉冲突规范的完善必然受到两岸政治关系、审判实践及民间立法研究等因素的制约。接下来,必须着重解决涉民商事案件范围的界定问题,并正确处理涉冲突规范与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关系。

  • 标签: 区际法律冲安 涉台民商事关系 冲突规范
  • 简介:法院附设ADR有两个最主要的特征,即法院在纠纷解决的主导作用,即当事人将纠纷诉请法院解决时,法院以建议、指令的方式将其引导到ADR机构以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同时依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法院附设ADR,不仅是一种纠纷处理的流程,也是一种松散式的组织体系。

  • 标签: 涉台民商事纠纷 调解程度 保障机制 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