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中国传统法文化与现代法制建设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一个困扰数代仁人志士和知识分子的大课题,更是近年来致力中国法律现代化建设的学人们所极为关注的热门话题。由于中西法文化的研究不仅涉及到法制史、思想史、文化史,而且还要涉及到法理学、哲学等诸多领域,其所需知识范围之广、研究难度之大共所周知。法学界以及史学界真正能够深入、系统研究中西法文化的著作一直阙如。南京大学法律系青年学者张中秋的新著——《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出版,以下简称《研究》)一书,是目前国内一部系统研究中西法律文化的著作。该书名之曰“比较研究”,从法的形成、法的本位、法的文化属性、法与宗教伦理、
简介:一般认为,对待著作人格权的不同态度被认为是大陆法和普通法国家著作权法的重要区别之一。在特殊情况下,著作人格权保护与利用作品的商业自由之间存在冲突,这是质疑著作人格权保护的重要理由。通过对我国著作人格权立法和司法进行系统的实证分析,其基本结论是:我国法上的著作人格权保护制度混合了大陆法和普通法的精髓,以协调作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不同利益。一方面,我国著作权法对作者的非财产利益给予了较强的保护;另一方面,在确实存在合法的商业利益之时,通过对著作人格权的限缩解释而确保商业自由。即,著作人格权保护的中国经验是,著作人格权既具有激励作者非经济动因的作用,也具有矫正作者弱势地位的经济激励作用;其负面效应的克服,系通过限制著作人格权的行使以协调商业自由利益。
简介:俄罗斯在传统上属于欧洲大陆法系国家,这一点也体现在对公司种类的规定上。沙俄时期,《俄罗斯帝国法规汇编》第10卷中的第2131—2135条规定了三种公司,即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公司。1922年《苏俄民法典》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俄罗斯现行公司立法既有历史因素的传承,也有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借鉴,规定公司的种类有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补充责任公司五种。前四种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的基本形式,而补充责任公司则取法于英国法上的保证责任公司,为大陆法系国家所无。而且,将股份公司分为封闭式股份公司和开放式股份公司,
简介:在我国法学研究中,法律方法、法学研究方法、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等概念经常被混淆。文章通过比较法律方法与法学研究方法、法律方法与美国的法律方法课程、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等概念及其所对应的研究领域,阐明我国的法律方法研究,与世界各国法学界与法律界所关注的法律方法,都是围绕法律人实施法律的工作技艺与思想方法而展开的,重点是研究和探讨法律实施中的各种有效且有益的具体制度与思想方式,这一特点决定了它不同于更为宏观的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同时,由于我国开展法律方法研究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与我国法律实施相关的问题,因此,我国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有关法律方法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我国法治建设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故而,又不同于美国的法律方法课程。正是在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中,展现出法律方法研究独特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