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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个结果
  • 简介:<正>"企业要有社会良知,担负沉重的提供就业机会、消灭歧视、避免污染等责任。"公司革命和伴随而来的管理革命要求公司培养"公司良知",这动摇了股东利润最大化原则,确立了利益相关者思想,从而推动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和实践。一、公司社会责任之产生:公司革命与管理者革命

  • 标签: 股东利益最大化 利润最大化原则 公司兼并 少数股东 信义义务 公司事务
  • 简介:“IPTV有很大的想象空间,”自称两年前就接触并且了解IPTV的唐龙国际传媒总裁陆兴东在接受《法人》专访时说.“2001年我是数字电视派的,但是2002年我就撤出了。”在IPTV概念被炒得火热时.作为中国最成功的民营电视节目制作商之一的唐龙.其一举一动都引起业内众多的关注。

  • 标签: 民营企业 中国 电视节目制作商 民营企业 企业管理
  • 简介:与《环评法》相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在规划环评的编制、审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但是仍然受制于部门利益

  • 标签: 部门利益 环境影响评价 法律责任 规划
  • 简介: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据此,"损害公共利益"已成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但是何为"公共利益",《著作权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文试图对此进行探讨。

  • 标签: “公共利益” 著作权侵权 行政执法 《著作权法》 行政管理部门 侵权行为人
  • 简介:同在杭州滨江最繁华地段,众合机电以极低廉的价格转让了由其控股的40多亩土地与建筑大楼之后,又不惜2亿元重金在同一个区块买下1万多平米的办公房产。这笔让人疑惑的卖与买背后,涉及的是决策失误还是利益输送?

  • 标签: 利益输送 机电 地产 决策失误 地段 建筑
  • 简介:<正>一、问题印象2008年"5·12"大地震之后,社会上的各类社团、组织和个人纷纷解囊捐赠。当香港加多宝集团第一时间在央视赈灾晚会上一口气捐出一亿元人民币之后,口碑效应立即在互联网上蔓延,一时间"要捐就捐1个亿,要喝就喝王老吉!""中国人,只喝王老吉!"等帖子迅速得到众多网友追捧,与此同时,大批民众"封杀""王老吉",以实际行动让"王老吉"在超市"消失"。不得不承认"王老吉"

  • 标签: 股东利益最大化 加多宝 利益平衡 慈善捐赠 万科 第一时间
  • 简介:著作权利的本质是私权利,但著作权利在许可使用和公共传播过程中与公共利益紧密相关。著作权行政执法的介入前提是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涉及著作权法中的公共利益来看,著作权利在使用和传播过程中主要体现为与公众利害关系相关的公共传播、公共秩序、公平竞争、公共安全、公共道德等特点。损害公共利益的认定既要考虑著作权利传播特点的客观因素,也要考虑侵犯著作权利的主观因素;既要考虑侵权行为的结果定性,也要考虑侵权过程的定量分析。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认定标准应主要从屡次侵权、恶意侵权、内容违规侵权、经营性侵权等方面予以考虑。

  • 标签: 公共利益 屡次侵权 恶意侵权 内容违规侵权 经营性侵权
  • 简介:<正>早在1537年,英国法院通过一个判例确定了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自此以后,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被移植到许多国家。1995年我国第一部《保险法》也部分采纳了这一原则。我国现行《保险法》对该原则只作了非常简单的规定,没有具体说

  • 标签: 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 保险条款 保单持有人 格式合同 保险经纪人
  • 简介:以解释论为指导,《著作权法》第1条的立法原则以及第47、48条的具体规则为建筑作品不停止侵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作品构成要件虚置、权利取得的非公示性以及停止侵权的高额移除成本构成建筑作品不停止侵权的特殊理由。为了防止虚置著作权人,不停止侵权应当满足主观善意、经济理性、可替代性等要件,并以恢复原状和损害赔偿作为替代责任。但替代责任的判决应坚持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可借助法院释明制度予以充分保障。

  • 标签: 建筑作品 不停止侵权 恢复原状 损害赔偿
  • 简介: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近期判决的VIMEO案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服务商承担版权间接侵权责任的过错标准,这是美国司法实践适用“避风港”规则与“红旗”规则最新发展。“红旗”规则的适用需要考虑涉嫌侵权内容的性质,对于用户原创的视频通常不宜适用“红旗”规则。网络服务商不应直接或间接地鼓励用户利用其服务实施涉嫌侵权的行为。

  • 标签: 版权法 网络服务商 “红旗”规则 “有意视而不见”规则
  • 简介:TPP协议中版权条款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TRIPS标准,其中对于作品复制权和保护期的规定更是如此。TPP协议使得网络环境中被搁置一段时间的“临时复制”又重回争议的“风口浪尖”。对于“临时复制”问题,美国和我国有不同的出发点,那么我国对待临时复制应当是“拒之门外”还是“引狼入室”?过度延长作品的保护期会剥夺创作者运用文化遗产进行再创作的能力。著作权人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应当通过保障公众有适当的机会接近和利用作品实现。网络环境中作品传播成本的降低和增殖速度的加快使得应适当“限制”作者的专有权,形成利益平衡的格局。

  • 标签: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 临时复制 保护期 利益平衡
  • 简介:传统版权体系^1在作者及其他控制和使用作品权利人利益与社会信息自由流动和传播知识利益之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然而,版权平衡受到的压力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大。^2例如,无论在保护客体方面,还是在专有权方面,或是在保护期方面,^3版权保护的范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宽泛。

  • 标签: 权方 版权 数字环境 知识 传播 适应
  • 简介:2002年4月26日是第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个知识产权日。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并于同年6月27日作出了一审判决。此案引发的思考是:如何在司法裁判中保证著作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得到切实的保护,对其因此项权利被侵犯而遭受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同时又不影响公众借助互联网获取信息,充分发挥数字图书馆促进社会科学文化进步的公益性职能。

  • 标签: 信息网络传播权 社会公众利益 陈兴良 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 著作权 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