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三权分置”的实施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在关注制度的优点时也应看到“三权分置”下农村宅基地流转依然面临风险。基于此,探索“三权分置”下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困境与出路,对完善现有制度和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基于此,以下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风险识别与规制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简介:摘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属于宅基地制度创新的表现,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环境的发展与变化,农村宅基地面临的问题与困境产生,需要从三权分置视域下着手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活动。本文以泗县为例介绍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稳慎推进原则、三权分立原则、农民主体地位原则、问题导向原则、统筹协调原则等,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三权分置视域下泗县应当采取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建构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优化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创新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合理化宅基地审批制度、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建立宅基地纠纷处理制度、构建宅基地巡查制度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措施,希望可以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参考。
简介:摘要: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国内属于一种较为特殊的用益物权,对于农村地区的居民来讲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影响,是农民得以发展和安身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开始实施农村政策合一的发展模式之后,开始形成了人民公社体制,改变了以往农村宅基地所具备的属性特点,使其不具备完全商品属性以及财产权利的资本属性。相关部门针对地籍进行调查,在调查之后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当农民获得证书之后改变土地的利用机制,从依法利用转变为自觉利用,促使宅基地的属性从资源转为财产,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系有着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及物权意义,提出了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策略,以期可以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简介:【摘要】《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不管是地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是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的空间使用权,都是以土地为基础载体,以其上下为空间范围,这就意味着除出法律另有规定外,空间权的出让与普通建设用地出让在取得方式、使用期限、权利流转等均等方面相类似。剩余法作为土地评估的重要方法之一,在空间权出让评估中也占有重要的席位,本文中以案例的形式探讨空间权出让评估中剩余法的应用。
简介:摘要: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使国有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转。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然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却相对滞后。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如果能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土地使用机制上进行合理的改革,那么对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生活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关键词:农村土地 使用权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