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家基于人性趋利避害的假设,提出"以暴制恶"的治国路线,期求通过君主高度集权、以暴力控制群臣、役使全民而寻得"安定秩序".对君主不作任何伦理与理性的诉求,只以能否保证君主实现国家控制为惟一目的,强调君主必须集中全部权力以造势,以暴力作为最基本治理手段,首先以阴谋权术控制群臣,进而通过臣以严刑峻法控制民,建构金字塔式高度集中的权力格局."法治秩序"是君主专制秩序、绝对的人治秩序和恐怖秩序,是进入政治权力圈的士人为君主集权需要进行的功利主义精心设计.它完全排斥历史、理性、伦理的价值与依据,只要求以恶制恶方法的有效性,虽能收一时之效,却难得一世之功.
简介:为建设理想社会,儒家一直集中关注以下几个问题:哪种社会秩序是更为合理的?它合理的依据是什么?怎样才能实现并维持这种社会秩序?同时,与此问题相关的是,怎么去定义人的欲望,怎么去解决秩序与欲望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和矛盾。关于这些问题,朱熹用"天理之节文"定义了"礼",认为在"公"的价值观视角上,"礼"是具体而现实的表现"天理之节文"的秩序体系。他把公和理同天理结合起来,在为这些概念提供存在论背景的同时,又赋予了其不可违背的绝对的道德权威。恰恰与之相反,朱熹又把人欲望中与公对立的私、与礼对立的欲,定义为私欲,认为"私"及"私欲"是为了维护社会"公"的秩序,强调为了保存天理一定要克服"私"及"私欲"。朱熹认为,尊卑、上下、长幼、亲疏作为礼的主要构成内容,它们依据于天理,是社会秩序的重要规范;"私"与"公"、"人欲"与"礼"的关系以及天理的特点,不是以社会秩序的重组为中心,而是通过"礼"所表现的社会秩序,寻求构建社会秩序的正确方向。
简介:关于亚洲价值观的争论不是纯学术之争。亚洲价值观不是所有亚洲人和亚洲国家一致认同的价值观,而是起源于亚洲的并且可能对亚洲的未来发展有益的价值观。亚洲人的需要就是亚洲价值观存在的价值。但是我们必须明确,以国家为本的亚洲价值观是否已经完成了由传统身份制国家观向现代契约论国家观的转变;亚洲价值观中,与威权主义的肯定的国家观相反相成的,无政府主义的否定的价值观的强大作用力,是否被我们认识;在儒家传统伦理所维护的"三纲"秩序被打破以后,我们能否建立不同于"丛林法则"的"园林法则"伦理新秩序。认清和解决这些问题,亚洲价值观才能成为亚洲发展的未来价值目标,反之则可能成为亚洲发展的障碍。
简介:国家以因大规模天灾人祸造成的社会特殊状态为起点,构建着灾难的叙事。利用灾难的“将发生”的国家,构建出“被划一整合的灾难”叙事模式;而利用灾难的“已发生”的国家,则构建出“被个别诠释的灾难”叙事模式。国家在构建灾难叙事的同时,实际也利用灾难不断构建与巩固自身的秩序。因所处状态的不同,国家有着“日常秩序”与“特殊秩序”。如果两者的联结是直接的,都隶属于一个统一体制下,那么国家秩序的构建与强化将体现在制度的覆盖性与渗透性上;如果两者的联结必须以国家的出场为前提,那么国家秩序的构建与强化则体现为政府形象得以展示与地位得以加强。作为采用“被个别诠释的灾难”叙事模式典型的中国,为了在完善自身防灾抗灾行动的同时保留自身对每次灾难的诠释空间,需要借鉴“被划一整合的灾难”叙事模式,建立“半覆盖性”的体制,并且将自身的灾难叙事发展得更为立体化与人性化。
简介:自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人类即开始了社会公共生活,经过千万年的衍生和发展,各社会群体均形成了自我特定的公共秩序规范体系,表现人类特有的德性与理性之美,维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秩序。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之际,社会现代化的飞速发展,社会流动的急剧变化,新旧秩序的交融与裂变,迫切需要新的社会公共秩序规约人们的行为,使社会公共生活保持在秩序之中。本文从分析传统到现代,从公共秩序是人类德性之美、人类理性之维、社会和谐之基、人类文明之要几个方面揭示了加强社会公共秩序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主要途径,希望引起人们对公共秩序的高度关注,养成良好的公共生活秩序习惯,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