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特别程序等诸多内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9月16日,江西警察学院特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南昌市公安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刑事诉讼法修改研讨会。学院参加会议的教授和实务部门的专家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出发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完善建议,并形成修改意见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与会人员认为,刑事诉讼法涉及公检法机关的职权分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协调;立法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从国情出发,兼顾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原则,合理配置公检法的职权,科学设计刑事诉讼程序,促使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更加符合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更加符合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进一步满足人们对刑事司法公正的期待与需求。本刊特别编发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系列笔谈,涵盖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以及特别程序等各个方面,以期深入探讨和研究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精神。通过半年多时间的学习,笔者认为,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好监督法,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