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7月7日至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主办,比较法研究所协办的“比较法学建设与发展座谈会”在北京香山召开。由于本次座谈会的召开正值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创建20周年之际,因而参会代表既有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曾经为比较法学在中国的启蒙和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老一辈比较法学家,亦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等在京高校的著名比较法学者,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比较法研究所的现任领导与诸位同仁近40余人。座谈会由中德法学院院长、比较法研究所所长米健教授主持。老、中、青三代学者在为期两日的热烈讨论之中,不仅对比较法学这一独特法学科目在中国发展的历史进行了全面的回顾,而且较为客观地对比较法学在中国开展研究的现状加以总结,并就比较法学在中国法学界的未来进行前瞻。
简介:推动法学科学化和现代化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是中国法学学术共同体的历史使命。深入开展法学范畴研究、协同推进法理研究、并将法学范畴研究和法理研究有效对接,是实现法学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论文以追忆1988年"全国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为铺垫,论述了在中国法学新时代全面深化和拓展法学范畴研究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重要意义,探讨了深化和拓展法学范畴研究的路径和方法;分析了大力推进法学范畴研究与法理研究互相对接的客观必然性、现实必要性和方法上的可能性,探讨了法学范畴研究和法理研究互相对接的路径和方法。把法学范畴研究与法理研究对接起来,其要义就是把"权利本位"与"法理中心"并轨,构建以权利为本位、以法理为中心的新时代中国法理学。
简介:法学成人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与正规法学院本科教育相比,它具有教育对象的特定性,教育功能的延伸性,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及办学形式的多样性等特点,法学成人教育的产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现代意义的大学为其发展提供组织机构,大学培养的法律人才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为其发展提供历史契机,终身教育观念的树立为其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中国的法学成人教育体现了后发型现代化国家转型期的特殊性,它虽然培养了一定数量的法律人才,但在相当程度上,它破坏了法学教育的统一性,不符合法治对法学教育的内在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大背景下反思法学成人教育对法治建设的深层负面影响,可以为今后法学成人教育体制的改革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