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其价值越来越重要。商标分成率是商标价值评估的必要参数,但目前其确定方法不尽合理,且理论和实务研究尚不充分,因此亟待提出一种精确且实用的解决方法。由于商标分成率具有模糊性和易变动性,为能较准确计算其数值,故提出运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合理设计评价指标和评语集是准确计算的关键,最后运用总分法得到评判结果。该方法统计相关领域多位专家的判断,且经模糊运算,可降低仅由评估师确定分成率的主观性,尽量做到商标价值评估的客观、公信。
简介:商标工具论从社会意义出发宏观兼益了商标权人、消费者和市场竞争者之间的利益;商标符号学从权利配置角度微观解析了驰名商标的本质。商标工具论、商标符号学可用于驰名商标的个案效力制度正当性剖析。根植于相关公众,配置被动排他权才是驰名商标制度本相,应以此矫正理论与实践中缺少认知、行政擅权、过度扩张问题,孵育成熟商标文化。
简介:我国《商标法》对于商标的取得采取注册制,已经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可以依法使用商标,其他人不得侵犯其权利,注册可能导致混淆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商标共存协议便是企图实现相似商标在市场上的共存,能够同时获得商标注册。文章着重探讨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主张商标共存协议不得突破混淆性理论的限制。
简介: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是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具有很多危害性。应建立系统的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加强与完善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
简介: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欧盟目前对商标权耗尽和商标产品平行进口①问题的态度和基本法律依据;通过判例评析,跟踪介绍了该问题在欧盟内的最新发展,尤其是合同法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简介:女性化妆品商标的翻译有归化策略也有异化策略。但在目前的女性化妆品市场上,尤其是高端市场,品牌翻译的异化策略逐步占了上风,而且这种趋势将越来越明显。
简介: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国际间的贸易往来日趋频繁.一国商品能否在其他国家迅速占领市场,与其商标名称能否为其消费者的心理所接受具有相当紧密的联系.本文通过对词汇联想意义理论价值的分析,指出词汇联想意义在商标名称翻译中的重要作用,并结合实例探究了商标名称翻译的有效途径.
简介:随着TRIPS协议的签署,世界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的进程日渐加快,保护的力度也日渐增强,在商标法这个特定的领域也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国内法与TRIPS协议相协调的问题。本文从商标法变迁的法经济学分析着手,通过对可保护的客体、商标专用权及其权利限制、驰名商标的保护、商标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损害赔偿等各方面的论述,全面阐述分析了TRIPS协议如何与我国商标法相协调的问题。
简介:随着TRIPS协议的签署,世界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的进程日渐加快,保护的力度也日渐增强,在商标法这个特定的领域也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国内法与TRIPS协议相协调的问题。本文从商标法变迁的经济学分析着手,通过对可保护的客体、商标专用权及其权利限制、驰名商标的保护、商标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损害赔偿等各方面的论述,全面阐述分析了TRIPS协议如何与我国商标法相协调的问题。
简介:国际上有关商标混淆可能性的立法模式,可以分为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代表的主要立法模式。美国的商标法将商标相似归结到了混淆可能性的内容中;日本的立法模式则是相反,在日本商标法中的商标近似性的范围会更大一些;欧盟的商标法则是将商标的近似作为判定侵权的基础,将混淆可能性作为一个限制性的条件。这三种立法模式均有各自的特点,也可以被我国完善商标混淆可能性立法所借鉴。
简介:文章对加入世贸组织五年间我国商标国际保护的状况与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回顾综述,分析了造成这些问题的成因,并在认真反思的基础上,为今后更好地搞好我国商标的国际保护工作提出中肯建议。
简介:3D打印②是以利用计算机对打印实物的3D模型进行“切片”、“分层”,然后使用能够快速黏合成形的材料将该实物逐层叠加打印出来的技术,其定制化、高精度、低能耗等特征使之被视为颠覆性革新技术,可预见其在不同产业的广泛应用,甚至实现个人或家庭普及化③[1]。但这种颠覆传统大规模集中化生产的制造方式,使得产品更容易被复制和扩散。盗版和侵权的风险可能令传统制造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给规制假冒、侵权行为的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带来挑战。
简介:海峡两岸由于政治上长期以来的对峙,形成两地法律制度上差异.本文就两岸商标权刑法保护,在刑法保护对象、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等三方面进行比较,以求最大限度的合理地保护商标权人的权利,促进两岸经贸往来的健康发展.
简介: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切实履行TRIPS协议,我国应加强对商标权的行政保护。作者针对入世后加强商标权的行政保护提出:1、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2、建立商标权行政保护工作的协调机制;3、依法行政、接受司法监督:4、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
简介:商标影响力与商标投资成正相关性.商标在先使用制度是以商标“影响力”为主线,以权利的积极权能与消极权能为内部逻辑结构而形成的统一体.在先使用商标“影响力”的大小与涉及对象直接制约在先使用权权能的内容与实现.在商标申请注册前,争议双方均有使用争议商标时,不能简单遵从客观使用时间先后与“谁先申请谁得”的规则,而应当根据双方主观状态、使用时间的差距以及申请注册时的“影响力”大小等因素做综合判定商标在先使用权.在先使用商标继续使用权的效力范围应限制于原地域范围,但是可在地域范围内扩张面积、变更企业形式.
商标价值评估中商标分成率的确定方法
我国驰名商标效力制度的问题及矫——正以商标工具论和商标符号论为视角
商标共存协议效力探讨
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研究
合同法对“商标权利耗尽”的影响
“归化”“异化”与女性化妆品商标的翻译
从词汇的联想意义看商标名称翻译
论我国商标法与TRIPS协议的协调
率我国商标法与TRIPS协议的协调
商标混淆可能性判定的立法模式及其演进变革
对我国入世五年来商标国际保护的反思
3D打印中商标不当使用行为的法律规制
海峡两岸商标权刑法保护的比较研究
入世后我国商标权行政保护的若干问题探讨
商标在先使用制度的体系化研究——以“影响力”为逻辑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