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济发展的速度过快,会导致系列问题产生。而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形式和重要增长点,公司的发展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发展,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同样重要。在国内,公司社会责任缺失现象严重,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文章通过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以及发展演变的研究,基本了解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的必要性。继而对国内外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新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了解了我国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的不足与完善途径。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不仅需要公司本身做出努力和改变,政府部门同样应该拿出姿态,调整政策。更为重要的就是我国相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制建设领域必须要完善与发展。这不仅仅有利于公司的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在我国法制建设也有着非凡的意义。
简介:摘要人们谈及作品的特征,总会提到作品具有“无形性”、“可复制性”、“非损耗性”,这些可以归纳为作品的自然属性。作品是一种形式,手抄本时期的作品并非不具有“可复制性”,可是手抄本时期作者可以控制基于作品价值而产生的利益,因此社会不需要著作权法来调整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印刷机产生后,著作权法之所以产生,并不是由于作品的自然属性发生了改变,而是由于作品在传播中难以被作者所控制,即作品的社会属性发生了改变。在数字网络技术条件下,作品可以通过对作品设置技术措施控制作品。网络条件下作品的自然属性没有改变,而作品的社会属性却发生了改变,因此合理使用制度以及著作权法必然发生深层次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