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其文本中并没有对公平问题进行过专门的论述。通过梳理其散见于各文中关于社会公平的基本论述,我们可以得出其基本观点:公平问题是一个社会属性的问题,是以不损害社会各利益主体为表现方式的一种制度性规定在利益主体内心中的反映。它存在的基础在于人与物的关系在人与人之间的反映。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在于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这些基本观点对于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更好地认识和处理社会公平问题具有基本理论的指导意义和方法论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公有制的基本方向,并不断完善具体的制度、体制和机制,保证广大人民的利益,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同时,也要建立中国特色的关于社会公平的分析方法和话语体系。
简介:“仁”是儒家最基本、最核心的道德观念。在“仁者爱人”的层面,儒家仁道的基本精神在于要求行动者为他人而抑制自我、奉献自我。然而,如果仅仅停留在对“为他”向度的单纯强调之上,则儒家的仁道就可能沦为一种对行动者自身缺乏积极价值关怀的片面的自我否定。因而,在“为他”的深处还要体认到“为己”,而这一语境之下的“为己”是在“成己”的意义上而言的,其实质内容在于行动者道德生命在深刻意义上的自我实现,这就是儒家“仁者自爱”观念的基本内涵。在伦理学的意义上,只有在仁者自爱的基础之上,仁者爱人方始成之为一种真正出于行动者自律的道德实践。由自律而行为,“爱人”也就具有了“为己”的性质,而不再是单向度的“为人”,从而扬弃了道德规范的外在性与异己性,而这也正是孔子所倡导的“仁者安仁”的逻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