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清算组违反法定清算程序和应当履行的职责,未将公司清算事宜通知已知债权人,因此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简介:量刑建议制度在未检工作中开展并不断完善.女检察官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社会调查为量刑建议提供依据,提出方式、建议书形式及内容不断规范.在未检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效。在可变性、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可通过转变诉讼理念、建立证据公开、完善配套机制等来继续加强和改进量刑建i~_T-作。
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利于未成年人茁壮健康成长,从源头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及预防和减少犯罪,可以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简介:2013年7月29日,南岸区召开在区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专项未检工作工作报告。付红波副检察长向人大代表着重汇报了该院围绕全区工作大局,
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国网民人数的不断攀升,网络文学市场也越来越火爆,以起点中文网为代表的一批文学网站发展迅速,读者群数量惊人。网络阅读甚至有颠覆传统阅读模式之势。不断增长的网络阅读人群给网站带来了收益,也由此带来了各图书网站之间争夺读者的大战。本案就缘起于一篇受到网民追捧的原创文学作品,两家网站为此打起了反垄断诉讼。而这场有别于传统行业的诉讼,无疑给司法实务界提供了对照我国的反垄断法进行研究和分析的案例素材。”本案的主审法官徐燕华如是说。
简介:2002年9月30日子夜,喧闹一天的大地带着丰收的喜悦和一丝倦意,断断沉睡。而此时,“218”国道却依然车水马龙。为大西海水库输水工程运送沙石料的运输车队川流不息,车灯如织;满载着“国庆”长假回家团聚的学生和思乡儿女的各类大小客车,归心似箭,穿梭其中。乘坐在新M.T.5150依维柯客车上的11名学生和涪途搭乘的另外4名乘客大多数进入了梦乡,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场灭顶之灾正悄悄向他们袭来……
简介:山西省未成年管教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所工作,以“提高五种能力、创建五型党委”为目标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逐步建立班子建设长效机制。
简介:张甲与王乙系邻居,2000年10月5日王乙因承包一生猪屠宰场缺乏流动资金向张甲借款80000元,借款期限一年。王乙之弟王丙以自己所有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2001年6月5日,王丙的桑塔纳轿车被盗,王丙应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赔偿金10钫余元。
简介:2006年3月9日至11日,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重庆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陈锐伟.赴地处三峡库区的奉节县.就重庆市律协未保委在三峡库区筹建“三峡库区未成年人维权中心”和推动三峡库区律师开展未成年人维权及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简介:未生效合同应作为独立的合同效力类型。未生效合同不同于效力待定、可撤销、无效合同类型。基于未生效合同中的生效条件与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具有本质差异,不能将未生效合同解释为附条件合同。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附延缓条件合同与附始期合同、实践性合同是未生效合同的典型类型。
简介:甲公司于2000年5月18日与乙公司签定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自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后10日内交付房屋,同时交纳租金,并约定如发生纠纷,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仲裁。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未将租赁的房屋腾出给乙公司。乙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甲公司仍未履行交付义务,乙公司即向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简介:【裁判要旨】1.关于阴阳合同的效力认定,应视备案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但实际经过招投标程序并进行备案的合同进行区分。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合同,应认定备案的中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以此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实际也未进行招投标的,应以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为依据,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简介:出卖人将房屋卖出后,因政策原因未过户,事后又以所出卖的房屋设定抵押借款。在设定抵押时,未将房屋已出卖的事实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在出卖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去房屋现场勘查后得知房屋事前买卖过且有人居住,遂隐瞒该房屋被买卖过的事实,仍然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房产证明、身份证明及公证委托书,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抵押权人的上述行为应属于实现抵押权的正当行为.不宜认定为犯罪。
简介:【裁判要旨】网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但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该如何采用及其证明力的大小,法律界一直存在争议,审判实践中法官在审查判断电子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明力时必须进行全新的考虑。既需要考虑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又不得在可采性与证明力方面予以差别对待,但仍主要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简介:《人民法院报》2001年12月13日第5版刊登杨传国同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从权利发生之日起算》一文,该文认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说明债权形成之时,债务人就有履行债务的义务,若不履行,即证明债权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故诉讼时效应从权利发生之日起算。对此观点,颇值商榷。
简介:[案情]2013年3月1日上午10时许,陈某召集刘某、肖某预谋实施盗窃并拟定实施方案。当日晚上11时许.陈某伙同刘某、肖某一起去县工业园汤某小商店盗窃财物。按事先的分工:由肖某在外面望风,陈某、刘某撬门入室行窃。当陈某进入汤某店中,正在盗窃时,被汤桌发现。于是刘某从汤家厨房拿来菜刀对汤某进行威胁.陈某捂着汤某的嘴.并以“你要反抗,就杀死你”等语言相威胁。二人在汤店的柜台里抢走100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此赃款由陈某和刘某平分。汤某当晚报案.第二天中午其三人被抓获归案。
简介:单位在申请破产以前,由于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了罚金刑,因经营不善未能及时缴纳罚金,现已申请破产,且破产法在清偿顺序中没有规定被判处的罚金刑如何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有不同看法。
简介:刘女士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事故让原本处于花季的她失去了双腿,生活也陷入困境。正当她徘徊存无助和绝望的边缘时,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的两名女检察官及时登门看望她。并为她送来了2万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当刘女士接过这笔饱含爱意的救助金时,双眼噙满了泪花。
未签劳动合同职工受伤企业也应赔偿
清算组未依法履行义务的责任承担
浅议量刑建议制度在未检工作中的完善
蓟州区院创新开展未检工作的几点做法
南岸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全程化
徐燕华:被告未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子夜真情——“9·30”特大交通事故抢救始未
山西未管所着力构建班子自身建设长效机制
主债务未履行期抵押物意外灭失的处理
长臂的仲裁协议:论仲裁协议对未签字人的效力
重庆未保委赴奉节县三峡库区调研
未生效合同应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效力类型
仲裁裁决书未写明所依据的法律,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未足额缴纳税费不构成拒付交易款的先履行抗辩
未更名再设抵押后抵押权人买卖房屋行为定性
未实名认证微信聊天记录成为定案依据的法定条件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从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望风者对共犯未实施共谋之罪而实施他罪应否负刑事责任
破产企业原被判处罚金刑未执行在破产时如何处理
“撑天护苗”彰显正义——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未检工作侧记